《客居深山》:正嚼甘蔗
怀着对南方山林的眷恋,我翻开了《客居深山》。
这本散文集围绕作者在江西上饶笔架山中的山居生活展开。上饶与我家乡距离约四百公里。作者笔下的草木虫鸟、山民农人,与我记忆中的家乡却相去不远。
上一本让我产生这种感觉的书,是沈书枝的《八九十枝花》。与《八九十枝花》细腻、细致的叙事风格不同,《客居深山》着力于用大量的意象营造氛围。
书中的段落、句子、词语,有几分诗词的跳跃,又比诗词更加丰富、饱满;有几分意识流的空灵,又比意识流气韵更连贯、联系更密切。
夜静了,在冰箱下、在书柜背后、在床下,蟋蟀发出了兮兮兮的鸣声。蟋蟀的翅膀有锉状的短刺,相互摩擦,振翅,发出一种和悦、甜美的声音。兮兮兮,兮兮兮。我安坐下来,静静地聆听。我交出耳朵,彻底安静了下来。假如我愿意,可以一直聆听到窗外发白。天白了,蟋蟀的鸣叫声歇下去了,蝉吱吱吱吱,叫了起来。
据说人在阅读时,视线的移动并不连贯。眼睛会自动聚焦于关键词,在词与词之间跳跃。《客居深山》很适合“跳跃”式阅读。视线在文字间跳跃,拾起丰富饱满的意象,空灵的想象在脑海中展开,将它们连贯成一幅完整的图画。作者为图画铺陈底色,读者接过作者的笔,为图画填充自己的情感。
山坞在针叶林后面。针叶林呈梯级,往山巅延伸再延伸。我站在窗前,就可以清晰地看见这片森林。突兀而出的高大杉树,如一股不散的炊烟。春末夏初,森林在大多时候被淡雾所笼罩,或被雨遮蔽,只露出一个山尖。在闲日,我无处溜达时,便去林缘地带观鸟或采集野花。
这样的作品,在作者写完时,仅仅是“苟合矣”;读者在阅读中感受到文字间的作者,也不过是“苟成矣”。直到读者接过作者的笔,为作品填上读者自己的情感,才能算“苟美矣”。
这种行文风格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倘若读者接不下作者的笔呢?无论是因为无法共鸣还是因为无法代入,只要不投入其中,读者与作品、读者与作者就会变成互不相干的个体,作品就会变成继“作者已死”之后的另一个死物。
《客居深山》在“交笔”上做得恐怕不算太好——或者说,我在“接笔”上做得不太好。我算得上半个江西山里人,却也常常抱着这本书昏昏欲睡。这与地方差异关系不大:作者笔下的上饶地方特色并不显著;何况,《八九十枝花》所写地点比《客居深山》离我家乡还要远三百多公里,却从未让我感到内容枯燥、辞藻堆砌。
我想,主要问题恐怕还是我的悟性不够。我的程序员脑袋在诗性文字面前太过笨重,在跳跃的意象、在意识下的潜流中,总会不由自主地坠下去。唉……我该扬长避短、从此不碰诗歌散文呢,还是亡羊补牢、再努力补一补诗歌鉴赏呢?
反省自己之外,我也要抱怨抱怨作者:整本书几乎都是同一种文字风格和情绪色彩,未免太过单调。这种风格和色彩本身也比较清淡、平淡,少有波澜,实在很考验读者的耐心。散文固然不必追求小说一样的起伏转折,但也同样的“文似看山不喜平”。
谁能想到,这是我对作者最微不足道的意见。耐着性子继续读,居然越读越倒胃口。
最令我反感的,是作者对一个为结婚彩礼发愁的男青年说的话:
理发时,我问丁丁呛:婚订了吗?丁丁呛说没订,女朋友去义乌摆摊烤串了。我说:钱是其次的,首要的事是生个孩子出来。有了孩子,一切事情迎刃而解。丁丁呛说:不想生,没钱,孩子遭罪。我侧脸看看丁丁呛,说:你傻不傻,你女朋友的父母是通情理的人,你有了孩子,夫妻努力,过生活要不了几个钱。外公外婆见外孙,眼珠都要笑掉下来。
那我在她家里会一辈子抬不起头。丁丁呛说。
这样的事,必要时必须明目张胆,必要时必须暗度陈仓。你知道吗,暗度陈仓是三十六计中的妙计。妙计就得用。我说。
江西彩礼畸高,确实是陋习。但以此为由撺掇人家“明目张胆”地“暗度陈仓”,也算不上什么君子。丁丁呛都知道“那我在她家里会一辈子抬不起头”,作者还觉得这是妙计?令人无语。
不尊重女性算是孤例,反现代化的田园情怀则是处处可见。“这是你家的土种黄瓜,肯定好吃”、“一季水稻打三次农药,稻虫越打越猖獗”,“被人驯养的家禽,有时带有人的劣根性”,类似的句子俯拾皆是。
文艺青年总爱给客观事物注入过多的主观感受,看来作者也不能免俗。如果将感受聚焦于自身,还可算作“借物起兴”,有好文字的潜力。如果将感受强加于外物,认为客观事物也有人的情感或理性、也受人的道德约束,那未免有点走火入魔。
在一些细节上,作者田园情怀还会自相矛盾。在《有人伐木,有人打井》中,作者对砍伐杉木的工人说“杂木长起来太好看了,百看不厌”;在《此处》中,作者又写道:
流转山林的人取得了补贴资金,却不栽种红花油茶树,山成了一座荒山,在三五年内,被芒草、芭茅和灌丛统领,野猪落草为王。这是当地人说的。当地人很愤慨,说:几十万斤油山被毁,畜生才干。
也许芒草、芭茅和灌丛长起来不够好看,不如“杂木”那样入作者法眼?
作者说他自学过博物学。从《客居深山》中随处可见的动植物学名来看,作者确实称得上“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
一口水潭锅底状,清澈见底,波氏吻鰕虎鱼贴在潭底,扇尾摇鳍,令我想起阮籍。
麦鱼是土名,学名叫圆吻鲴。还不确定是不是麦鱼。我说。
只不过……“博物学”之于作者,似乎更多的是字典,而非科学,更不是科学精神。在《这样存世》中,作者说:
冬季扦插和移栽植物,成活率更高一些。
实际上,扦插的季节因植物而异,但一般适宜在春季和秋季进行,当室外温度在20-25度之间最适宜扦插。该文所述七姊妹花也不例外。
在《失散的鱼会重逢》中,作者又说:
出水面,约十分钟,圆吻鲴便会死去。它是耐氧性极低的鱼类。
“耐氧性极低”?确定不是“耐低氧性极低”吗?我查到的本书两个版本都是“耐氧性极低”,而网上资料则表明圆吻鲴“不耐低氧”。以理推之也应当是“耐低氧性极低”。如果不是笔误或者校对问题,作者的“博物学”恐怕还没学到家。
作者的科学素养,也许可以用这段话概括:
当地人说,鄱阳湖有一个渔民,捕鱼从不带网,也不带其他渔具,他坐在船上,脸浸入湖水,在水里叽里咕噜说话,鱼就直接跳上船。这就是神秘的“喊鱼”。鱼直接喊上船。当然,我是不信的,世界上,哪有通“鱼语”的人?哪有通“人语”的鱼?但我又信了。因为世界上有非常多的东西,是常理或科学无法解释的。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十分有限。人类的局限性,就是客观世界的无限性。
“世界上有非常多的东西,是常理或科学无法解释的。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十分有限。”这句话我也很认同。但是,因为常理或科学无法解释,就相信玄学、神秘学是对的?这就恕我无法苟同。
能不能请文科生们提高一点自己的科学素养?我在好几本散文集中都能找到这种拿完全不科学的事物来悲天悯人的例子。从“达尔文说‘万物总是向最完善处进化’”,到斯坦福的猴子、不吃不喝的老鹰、“喊鱼”……
这不只是闹笑话的问题。如果情感建立在“假”的基础上,还会有“真善美”吗?
怀着这样的怨怼,我磨磨蹭蹭往下翻。翻到第四辑,我实在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一辑的标题是《林深见鹿》。
“林深时见鹿”与“树深时见鹿”的争论已过去很久,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再见到。也许作者是“林深”党?很遗憾,我是“树深”党。
说到“林深”时,我们说的是一整片树林,我们的视角是外在的、全局的——例如站在山顶俯瞰山林。
说到“树深”时,我说的是树林中一棵一棵的树木,我的视角是内在的、局部的——例如在山中迷路。前后左右都是树。一棵树后面是另一棵树,走过去还是树,更多的树。目力所及,根本没有什么林子,只有一棵、一棵、又一棵的树。这时候,脑子里根本没有什么林子,只会惊惧于这树的海洋怎么这么深。
十来岁时候,我在这深海一般令人窒息的压力下哭了鼻子。所以,在“林深”和“树深”之间,我会毫不犹豫而且坚定不移地选择“树深”。
即使从未在深林中迷路,当我从山谷底绕山垄而上,一棵一棵细数过林中的小叶冬青、木姜子、野山茶、杜鹃、枫香树、杜仲、柃木、苦槠、野枇杷、中华木绣球、野山樱之后,我也不会选择“林深见鹿”作文章标题。
石阶有半华里长,从山谷底绕山垄而上,如一条蟒蛇,正在蜕皮。山谷幽深,被小叶冬青、木姜子、野山茶、杜鹃、枫香树、杜仲、柃木、苦槠、野枇杷、中华木绣球、野山樱等树木覆盖。一条清浅的溪涧从隘口冲下来,冲出一个深潭。瀑水飞溅。
怀着对南方山林的眷恋,我翻开了《客居深山》。
一页一页翻下来,有种“自本至尾”正嚼甘蔗之感。
带着“再也不读散文了”的想法,我合上了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