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梅尔维尔的《白鲸》译入我国,已有很多个译本。这里对罗山川、曹庸和马永波的三个译本做一点简单对比,希望能为挑选译本的朋友们提供一点参考。

《白鲸》封面三合一

翻译讲究信达雅。“信”指忠于原文,准确传达原文意义。“达”指行文通顺,易于目标读者理解。“雅”指语言优美,尤其要体现原文的风格和韵味。三者之中,“信”最易比较,因而是本文的重点。“达”一般都没问题,只在个别地方特别指出。“雅”最为见仁见智,本文不做深究。

三个译本中,我先读罗译,直到第二十一章才机缘巧合地翻开了另外两本。译本对比也比较零散,只在读到费解处时会查找原文和他译,既非专业,也不够细致,更难称全面。因此,本文恐怕很难作为三个译本整体风格的综述,而只是管中窥豹,一家之言。有不到之处,敬请见谅。

作为对比的原文来自“This edition with Penguin Enriched eBook Classic features by Mary K. Bercaw Edwards published 2009”,2009年新制作的电子版。罗山川提到他“本书根据的原文版本有三:An Airmont Classic,A Bantam Classic和A Signet Classic”,恕我找不到这三个版本。

如果想看结论,可以直接拉到最后。

那么,正文开始。


第十九章 预言家

文本

原文:

But nothing about that thing that happened to him off Cape Horn, long ago, when he lay like dead for three days and nights; nothing about that deadly skrimmage with the Spaniard afore the altar in Santa?—heard nothing about that, eh?

机翻:

但关于很久以前他在合恩角附近发生的事情,当他像死了一样躺了三天三夜;关于在圣塔教堂祭坛前与西班牙人的那场致命搏斗——你没听说过这些,是吗?

罗译:

可是,好久以前在合恩角附近发生的那件事,他像死了一样整整躺了三天三夜,那件事他们一点都没有提吗?——一点儿都没有听说,呃?

曹译:

可是一点也没有提到好久以前在合恩角所发生的事,提到他像死人一样躺了三天三夜;一点也没有提到他在圣塔的圣殿前跟西班牙人的恶斗么?——这些都一点没有听说过吗?

马译:

但是,很久以前,在合恩角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就没人说了,当时他像个死人似的躺了三天三夜;在圣塔的祭坛前和西班牙人的那场殊死搏斗,也没人说什么了吧?——这些事情都没听说过吧,嗯?

对比

对这一段英文,罗译犯了一个匪夷所思的问题:他竟然完全译丢了原文中的“nothing about that deadly skrimmage with the Spaniard afore the altar in Santa?”一句。很难想象译者为这本书“足足花了一年半的时间”,而会犯这样的错误。思来想去,最合理的解释恐怕是原文的版本原因。罗山川译本共依据三个版本,也许在三个版本中,这一句表述有所异同,因而译本也随之有所取舍吧。

曹译和马译基本没什么问题。

第二十章 启航前的忙碌

文本

原文:

But it was startling to see this excellent hearted Quakeress coming on board, as she did the last day, with a long oil-ladle in one hand, and a still longer whaling lance in the other.

机翻:

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位心地善良的贵格会女士竟然在最后一天登上了船,一手拿着一把长长的油勺,另一只手握着一根更长的捕鲸矛。

罗译:

然而,这位心地极好的公理会女教友却吓了我一跳。最后一天她上船来时竟然一手拿一把长柄油勺,一手拿一支更长的捕鲸枪。

曹译:

但是,使人一愣的是,在最后一天,看到这个心地极好的女桂克,一手拿着一只长长的油勺子,一手拿着一把更长的捕鲸枪走上船来。

马译:

可是,到了开船前的最后一天,大家吃惊地看见,这个心肠极好的贵格会女教徒上得船来,一只手拿着一只长柄油勺,另一只手拿着一把更长的捕鲸枪。

对比

这一段的问题在于“Quakeress”,即女贵格会信徒。除了这里之外,第二十六章也出现了“Quaker”一词,放在一起讨论。

罗译将“Quakeress”译作“女公理会教友”,第二十六章也译作“公理会”。虽然前后风格一致,可惜弄混了贵格会和公理会:这是两个不同的教派,不可混为一谈。万一两个教派视彼此为异端,罗山川这一句话就要得罪两拨人了。

曹译作“女桂克”和“桂克”,可谓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个词固然应该音译,但有其专属的译名,即“贵格”。

马译将“Quakeress”译作“贵格会女教徒”,将第二十六章的“Quaker”译作“教友会”,可以说非常正确,可惜前后译法不太一致。好在两处原文之间没有什么内在联系,否则,这两处就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另外,这位贵格会女教徒名叫“Aunt Charity”。对这个人名,三位译者不约而同地采用了意译法,译作“慈善大婶”或“慈善姑妈”。人名而意译,实在是古怪。

背景

贵格会(Quakers),又名教友派、公谊会(the 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正式名称),兴起于17世纪中期的英国及其美洲殖民地,创立者为乔治·福克斯。“贵格”为英语Quaker一词之音译,意为颤抖者,贵格会的特点是没有成文的信经、教义,最初也没有专职的牧师,无圣礼与节日,而是直接依靠圣灵的启示,指导信徒的宗教活动与社会生活,始终具有神秘主义的特色。

公理会(英语:Congregational Church),是一个信奉基督新教公理宗(Congregationalists)的传教组织。在教会组织体制上主张各个堂会独立,会众实行自治(即公理制)。公理会的信仰比较自由化,强调个人信仰自由,尊重个人理解上的差异。

第二十一章 上船

文本

原文:

“Avast!” cried a voice, whose owner at the same time coming close behind us, laid a hand upon both our shoulders, and then insinuating himself between us, stood stooping forward a little, in the uncertain twilight, strangely peering from Queequeg to me.

机翻:

“停一下!”一个声音喊道,声音的主人同时从我们身后走近,将一只手搭在我们两人的肩上,然后巧妙地挤到我们中间,微微弯着腰站在昏暗的暮色中,奇怪地打量着魁魁格和我。

罗译:

“站住!”猛听到一声喊,喊的人随着就到了我们背后,一只手搭在我俩肩膀上,然后挤到我俩中间,身子稍稍前倾地站住,在朦胧的曙光中,很奇怪地仔细瞧了瞧魁魁格,又瞧我。

曹译:

“慢着!”一个声音嚷道,同时,那个说话的人已在我们后面走拢来了,两只手搭着我们两只肩膀,然后,挤到我们中间来,站在那里,身子朝前微弯,在模糊的晨曦中,他显得很是奇特地眯着眼瞧瞧魁魁格,又瞧瞧我。

马译:

“等等!”有一个声音叫道,喊话的人同时从后面靠过来,两只手分别放在我们两人的肩头,挤到我们中间,稍微向前俯着身,在模糊的晨光中,奇怪地盯着我们看,先看看奎奎格,又看看我。

对比

这里的问题比较细节:"laid a hand upon both our shoulders",请问肩膀上放了几只手?

罗译没有了“both”,只剩下“一只手搭在我俩肩膀上”,令人费解。这也成了我寻找其它译文的契机。

另外两位都没有什么大问题。马译点明两只手“分别”搭在两人肩上,略胜一筹。

文本

原文:

"……We are going to the Indian and Pacific Oceans, and would prefer not to be detained."
"Ye be, be ye? Coming back afore breakfast?"

机翻:

“……我们要去印度洋和太平洋,希望不要被耽搁。”
“是吗,真的吗?早饭前能回来吗?”

罗译:

“我们还要去印度洋和大西洋,最好别耽误我们。” “你们是……你们是早饭以前就回来?”

曹译:

“我们是准备到印度洋和太平洋去的,所以不愿意让人家耽搁时间。” “你们,是你们?早饭前就回来么?”

马译:

“我们要去印度洋和太平洋,我们不想耽搁。” “你们是这样吗,你们早饭前就回来吗?”

对比

"Ye be, be ye?",这一句有点考验翻译功力。ye是古英语,意为you,你们。所以这句类似于“You are, are you?”

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会翻译成“你们会的,你们会吗?”或者“真的啊!真的吗?”不仅是反问,而且带有调侃和讽刺。

从这个角度来看,三位译者都有点差强人意。

罗山川在其它文本中大量运用意译,偏偏在这里老老实实地直译原文,使原文的调侃讽刺变得犹豫怀疑。

曹译还能读出来一点调侃讽刺,可惜讽刺的对象变成了“你们”而非“到印度洋和太平洋去”这件事,因此和下文 “早饭前就回来么”有点脱节。

马译应该算三者最优。如果把中间的逗号变成问好(“你们是这样吗?”),效果更佳。

第二十八章 亚哈

文本

原文:

Yet, this wild hint seemed inferentially negatived, by what a grey Manxman insinuated, an old sepulchral man, who, having never before sailed out of Nantucket, had never ere this laid eye upon wild Ahab.

机翻:

然而,这个狂野的暗示似乎被一个灰衣马恩岛人暗示性地否定了,他是一个古老的墓穴般的人,他此前从未离开过楠塔基特航行,此前也从未见过狂野的亚哈。

罗译:

然而,这一荒唐的说法被曼克斯默岛一个老头拐弯抹角的一番推论给否定了。这老头说起话来半死不活的,他以前从没离开过南塔开特,也从没见过这野性十足的亚哈。

曹译:

但是,这个胡乱的猜想被一个马恩岛老头用拐弯抹角的推理给否定了,这老头阴森森的,以前从来没有离开过楠塔基特岛,也从来没有见过疯狂的亚哈。

马译:

然而,这一荒唐的说法却似乎又被一个人岛老头的暗示从推论上给否定了,这个阴沉沉的老头从来没有离开过南塔开特,以前也从来没有看到任性的亚哈。

对比

Manxman,这个词相当生僻。参考豆瓣电影:《孟克斯人 The Manxman》可知:Manxman“其实专指与不列颠岛、爱尔兰岛合称英伦三岛的马恩岛(Isle of Man)上所居住的本土岛民。”

英伦三岛之马恩岛

罗用音译,也还可以接受。曹译完全正确。马译又在地名上用意译,令人起鸡皮疙瘩。

文本

原文:

So that no white sailor seriously contradicted him when he said that if ever Captain Ahab should be tranquilly laid out—which might hardly come to pass, so he muttered—then, whoever should do that last office for the dead, would find a birth-mark on him from crown to sole.

机翻:

因此,没有哪个白人水手认真反驳他这番话:如果亚哈船长有朝一日能够平静地被安葬——这几乎不可能发生,他嘟囔着说——那么,无论谁为死者做最后的料理,都会发现他从头顶到脚底有一块胎记。

罗译:

所以,当他说要是哪一天亚哈船长安安静静地死去——这样的事不大可能发生,他又嘟哝了这么一句——那么,谁来安葬死者,准会发现死者身上从头到脚的这条印痕。他这番话也没有哪个白人水手认真地反驳。

曹译:

因此,虽然后来他说,如果亚哈船长有朝一日寿终正寝的话——也许是不大会发生的,他这么咕哝一下——那么,任何一个给他料理后事的,就会找出他那条从顶到踵的天生的记痕了,这番话,那些白种水手都没有人认真的反驳过他。

马译:

所以,当他说如果亚哈船长哪天寿终正寝——这样的事几乎不太可能,他又嘟囔了一句——那时,为死者做终敷礼的人将会发现,他从头到脚有一道胎记,对他这番话,没有哪个白人水手予以认真的反驳。

对比

注意原文中的"birth-mark"一词。

结合上下文,这个birth-mark应该译出来。关于亚哈船长的这个伤痕,显然有两种意见。一种在前文中,认为它是在亚哈船长40岁以后才出现的;另一种则是这个马恩老水手的看法:birth-mark。译出"birth-mark"更能呈现两种对立观点。

继译丢一整句之后,罗译再次译丢了一个词。“死者身上从头到脚的这条印痕”中,没有任何一个词具备“birth-mark”的含义。曹译、马译都译出了这个词。

第二十九章 亚哈登场,斯塔布配搭

文本

原文:

The warmly cool, clear, ringing, perfumed, overflowing, redundant days, were as crystal goblets of Persian sherbet, heaped up—flaked up, with rose-water snow.

机翻:

这些温暖而凉爽、清澈、响亮、芬芳、充盈而丰富的日子,就像盛满波斯冰沙的水晶杯,堆得高高的——上面撒着玫瑰水般的雪花。

罗译:

那些凉暖宜人、天高云淡、鸟语花香、流光溢彩的白昼,就像盛着波斯冰冻果汁的水晶高脚杯,堆满了——盖满了作玫瑰露香的雪花。

曹译:

那种暖洋洋而凉爽晴朗、鸟语花香、丰富多彩的白昼,就像是波斯那种盛冰果子露的水晶杯子,堆积着——一片片地堆着玫瑰香水凝成的冰雪。

马译:

凉爽中带有暖意,清澈干脆,芬芳满溢的丰足的日子,像盛着冰冻果子露的波斯水晶杯一样,堆积着——一片片薄薄的玫瑰香水凝成的雪。

对比

注意原文中的"heaped up—flaked up"。“heaped up”意为“堆起”,“flaked up”意为“撒上”。两词联用不仅是对两个动作的描写,多少也有一点文字游戏的趣味。

只有罗译出了这种趣味。当然,他的意译略微有些偏离愿意,但是总归大差不离。

曹译和马译都没有“撒上”、“撒满”的词义,也失去了文字游戏的趣味。

第三十二章 鲸类学

文本

原文:

This whale, among the English of old vaguely known as the Trumpa whale, and the Physeter whale, and the Anvil Headed whale, is the present Cachalot of the French, and the Pottfisch of the Germans, and the Macrocephalus of the Long Words.

机翻:

这种鲸鱼,在古时候的英国人那里被模糊地称为喇叭鲸(Trumpa whale)、喷气鲸(Physeter whale)和铁砧头鲸(Anvil Headed whale),现在是法国人所说的抹香鲸(Cachalot),德国人所说的油鲸(Pottfisch),以及长词爱好者所称的大头鲸(Macrocephalus)。

罗译

这种鲸,过去英国人含糊地称之为喇叭鲸、赘疣鲸和砧头鲸,现代法国人称之为“卡沙洛”,德国人称之为“波茨鱼”,还有一个长长的学名Macrocephalus(疣猪属鲸)。

曹译:

这种鲸,就是古代英国含糊地称之为喇叭鲸,真甲鲸和砧头鲸的鲸,也就是现代法国称为“卡沙洛”、德国称为“波茨鱼”和那个字音累赘的学名:疣猪属鲸。

马译:

这种鲸鱼,古代英格兰人略有所知,称之为喇叭鲸、抹香鲸属鲸和砧头鲸,现代法国人称之为“卡夏洛”,德国人称之为“波茨鱼”,还有一个词形很长的学名“巨头鲸”。

对比

这里的主要问题在于Macrocephalus。“Macrocephalus”由“Macro-”(希腊语“大”的意思)和“-cephalus”(希腊语“头”的意思)组成,直译为“大头”。

只有马译为“巨头鲸”,意译正确。罗、曹都译作“疣猪属鲸”。“疣猪属”不知从何译来。想必是搞混了Phacochoerus和Macrocephalus吧。

我哪里长得像疣猪了!

第三十四章 船长舱的餐桌

文本

原文:

And poor little Flask, he was the youngest son, and little boy of this weary family party. His were the shinbones of the saline beef; his would have been the drumsticks.

机翻:

可怜的小弗拉斯克,他是这个疲惫的家庭聚会中最年幼的儿子,也是最小的孩子。他分到的是咸牛肉的胫骨;要是换了别人,那本该是鼓槌般的腿肉。

罗译:

至于可怜的弗拉斯克,他是这个乏味的家庭宴席上的满崽,小家伙,分到的那一份是成牛肉里的胫骨,要不,就是鸡爪子。

曹译:

至于可怜的小弗拉斯克,他是这个使人厌倦的家庭宴会中的最小的儿子和小孩子。他吃的是咸牛肉的胫骨;他所能得到的只是一些鸡爪。

马译:

至于可怜的小弗拉斯克,他是最小的儿子,是这场令人疲惫的家庭聚餐上的小家伙,他分到的食物是盐水牛肉的胫骨,而他想要的一直是鸡爪子。

对比

这一段的第一个问题是罗译中的“满崽”,这是方言。如果原文不是某种方言、俚语,译文恐怕也不应该使用方言——即使用了,也该加个注释特别说明。而且,罗译全书几乎只出现两次方言(另一次就在同一章的前几段中)。很难理解罗山川为什么突然要在这一章中用方言——总不会他的小儿子在这个时期出生了吧?

第二个问题在于弗拉斯克分到的食物。他分到的是牛胫骨,这一点毋庸置疑。疑问点在于鸡爪:他是想要鸡爪而不得呢,还是只能像牛胫骨一样被分到一点鸡爪?AI机翻是:“他分到的是咸牛肉的胫骨;要是换了别人,那本该是鼓槌般的腿肉。”对此,DeepSeek解释是:

感谢你的提问!你提到的“要是换了别人”这一翻译确实需要进一步解释。让我们仔细分析原文和翻译的对应关系。

原文: "His were the shinbones of the saline beef; his would have been the drumsticks."

逐字分析:

  1. "His were the shinbones of the saline beef"
    • 这部分直译为“他分到的是咸牛肉的胫骨”,描述的是船员在餐桌上实际分到的食物。
  2. "his would have been the drumsticks"
    • 这部分使用了虚拟语气(would have been),表示一种假设或未实现的情况。直译为“他本可以分到的是鼓槌般的腿肉”。

翻译中的“要是换了别人”:

  • 这里的“要是换了别人”是对虚拟语气的一种意译,旨在更自然地表达原文中隐含的对比和假设。
  • 原文并没有直接提到“别人”,但通过虚拟语气暗示了“如果情况不同”(例如,如果他的地位更高或分配更公平),他可能会分到更好的食物(鼓槌般的腿肉)。
  • 翻译中加入“要是换了别人”是为了更清晰地传达这种假设和对比,使中文读者更容易理解其中的讽刺意味。

更贴近原文的翻译: 如果希望更贴近原文的直译,可以翻译为: “他分到的是咸牛肉的胫骨;他本可以分到的是鼓槌般的腿肉。”

总结: “要是换了别人”是对原文虚拟语气的一种意译,目的是更自然地表达假设和对比。如果希望更贴近原文,可以省略“要是换了别人”,直接翻译为“他本可以分到的是鼓槌般的腿肉”。两种翻译方式各有侧重,前者更注重流畅性,后者更注重忠实性。

从这段解释来看,三位人工译者都译错了。

AI牛不牛?DeepSeek牛不牛?不服不行。

巧得很,DeepSeek的logo也是一条鲸鱼

第三十六章 后甲板

文本

原文:

“Huzza! huzza!” cried the seamen, as with swinging tarpaulins they hailed the act of nailing the gold to the mast.

机翻:

“万岁!万岁!”水手们欢呼着,一边用晃动的油布帽向把金币钉在桅杆上的举动致敬。

罗译:

“乌拉!乌拉!”水手们挥舞帽子,为亚哈把金币钉牢在桅杆上这一举动而大声欢呼。

曹译:

“乌啦!乌啦!”水手们一看到把那枚金币钉在桅杆上,便都抛起雨衣,高声欢呼起来。

马译:

“好啊!好啊!”看到金币被钉到桅杆上,水手们便挥舞起防水帽,大声欢呼起来。

对比

“huzza”一词,大抵同huzzah,是一个拟声词,模拟水手的欢呼声,表示兴奋、鼓励或鼓掌。

而“乌拉”是一个俄语音译词汇。尽管其词源是蒙古语(或鞑靼语),但现在都作为俄语出现。

那么,把一个美国佬写的小说,一堆讲英语的人发出的欢呼声,翻译成俄国佬的口头语,合适吗?

第四十八章 第一次放下小艇

文本

原文:

Start her—start her, my silver-spoons! Start her, marling-spikes!

  • 补充说明:这里的"her"是海里的鲸鱼。这句话是船员们发现潜伏在水下的鲸鱼时发出的呼喊。

机翻:

开动——开动,我的银勺子们!开动,捻缝工们!”

让它飞起来,让它飞起来,我的心肝宝贝!让它飞起来,解索针!

松一松——松一松,我的痴汉呀!松一松,解索针!

把它惊起来—把它惊起来,我的银勺子!把它惊起来,我的解索针!

对比

罗译是意译,只是有点奇怪,怎么让鲸鱼“飞起来”?银勺子又怎么成心肝宝贝了?如果银勺子是心肝宝贝,“解索针”为什么有直译了呢?

曹译……几乎放飞自我了。怎么让鲸鱼“飞起来”的问题还可以用想象力来解决,“松一松”可就真的无法理解了!银勺子和痴汉……与罗译是同样的问题。

相比之下,马译就好多了。“惊起来”固然也是意译,但显然更好理解。银勺子、解索针干脆直译,也许不出彩,至少不出错。这种“无过就是功”的想法倒的确很适合翻译人员。

文本

原文:

Whereupon planting his feet firmly against two opposite planks of the boat, the gigantic negro, stooping a little, presented his flat palm to Flask’s foot, and then putting Flask’s hand on his hearse-plumed head and bidding him spring as he himself should toss, with one dexterous fling landed the little man high and dry on his shoulders.

机翻:

于是,那个巨人般的黑人稳稳地双脚抵在船的两块相对的木板上,微微弯下腰,伸出他那宽大的手掌给弗拉斯克踩上,接着让弗拉斯克把手搭在他那顶着丧葬羽毛的头上,让他自己用力一跳的同时,他自己也用力一挺,灵巧地一下子就把那个小个子高高地举了起来,稳稳地放在了他的肩膀上。

罗译:

于是,这个巨人似的黑人叉开两腿,稳稳地抵住两边的船板,稍稍弯下腰来,摊开手掌托起弗拉斯克一只脚,然后把弗拉斯克一只手放到他那扎彩灵车般的头上,并嘱咐弗拉斯克往上跳,因为他自己会摇晃,然后巧妙地一抛,这小个子就着陆在他双肩之上了。

曹译:

于是,这个魁梧的黑人,双脚挺直地抵住两边的船板,稍为蹲下一点后,伸出一只挺平的手心承住弗拉斯克一只脚,接着一只手把弗拉斯克的手放在他那棺材架似的头上,同时因为怕他自己摇晃,他叫弗拉斯克自己跳上去,这个矮子灵巧地一纵身,就高搁在他两只肩膀上。

马译:

于是,双脚牢牢抵住两边的船板,这个黑巨人微微弯下身,一只手掌平托住弗拉斯克的脚,又把弗拉斯克的手放在自己插了灵车羽毛的脑袋上,要他在自己往上一抛的时候就势起跳,就这样灵巧地把那个小矮子稳稳当当送上了自己肩头。

对比

罗译和曹译中都有“因为他自己会摇晃”或者“因为他担心自己会摇晃”这样的词句。然而原文中却没有对应的文本或内涵。如果不是英文版本不同,那恐怕就是两位译者“意译”过了火。

类似的还有下一段。

文本

原文:

And so shouting, he pulled his hat from his head, and stamped up and down on it; then picking it up, flirted it far off upon the sea;and finally fell to rearing and plunging in the boat’s stern like a crazed colt from the prairie.

机翻:

他一边这样叫喊着,一边从头上扯下帽子,用脚在上面踩来踩去;然后捡起帽子,把它远远地抛向海中;最后,他像草原上发狂的小马驹一样,在船尾又蹦又跳。

罗译:

他一边这么嚷个不停,一边把帽子揪下来放肆踩,然后又把它拾起来,往海里远远一扔,最后竟拳打脚踢起来,像来自大草原的一匹发狂的马驹。

曹译:

这样叫嚷过后,他把头上的帽子拉下来,用脚不断地踩着;接着又捡了起来,倏地把它扔得老远,扔在海上;最后竟自己在船艄倒竖起来,像匹来自大草原的发狂小马。

马译:

他一边这样嚷着,一边把帽子从头上抓下来,丢在地上用脚踩,又捡起来,往海面远远一抛,最后竟然在艇尾上蹿下跳起来,如同来自大草原的一匹发疯的马驹。

对比

这一段的主要问题出在“rearing and plunging”上。

“rearing” 指的是动物(尤其是马)用后腿站立,前腿抬起的动作。这个动作通常表现出动物的激动、不安或愤怒。“plunging” 指的是猛冲、猛扑的动作,通常带有一种向下的力量感。对于马来说,这可能表现为前腿落地后的猛烈跳跃或奔跑。“rearing and plunging” 这个短语通常用来形容动物(尤其是马)的狂野行为,比如马在受惊或激动时又蹦又跳的动作。

rearing and plunging

在描述人时,它比喻为一种情绪失控、身体剧烈动作的状态,类似于“又蹦又跳”或“狂躁不安”。因而,这个短语并没有拳打脚踢或者倒立起来的意思。

罗译“拳打脚踢”,曹译“倒竖起来”,多半都是根据马儿后腿站立动作而衍生出来的意译。只是这个意译有点“自由过了火”。

马译则是相当克制的直译,“又蹦又跳”和“上蹿下跳”基本只是换了一个词而已。

小结

请原谅我没有继续对比后续文本。译本对比到这一章时,我已读完罗译全本,对后续工作失去了耐心,因此戛然而止了。

如果要对三个译本做个小结和排名,我只能根据个人喜好提供点参考。毋庸置疑,三个译本各有千秋,三位译者都值得尊敬。但是——万恶的但是——众口难调,我尤其嘴刁。

从上述几段对比以及我的个人喜好出发,这三本《白鲸》中,我更喜欢马永波译本。他相当克制地调和意译和直译,“信”和“达”两面上做得很好。其次是曹庸译本,有时他会“放飞自我”,导致译文失真、费解;但是总的来说……比罗山川译本还是略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