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书名:荒凉山庄
- 作者:[英]狄更斯
- 译者:黄邦杰,陈少衡,张自谋
-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9-08
- ISBN:9787532780280
- 类别:小说
文本
译本
我没有对照其它译本。单看本书的译文,总体上还算比较顺畅,没有什么佶屈聱牙的词句。由于既没有对照其它译本、也没有全面对比原文,所以,我也没发现有特别出彩的翻译。
稍有不满的,主要有两点。
其一,有些名词翻译似乎和常见的不一致。例如地名“威尔斯”(Wales),显然应该是威尔士;人名“莉子”(Liz),我更习惯“丽兹”、“莉兹”;人名“累斯特”(Leicester)似乎通译“莱斯特”,等等。其它不列举了。不过人名翻译是否有定例,我也不太确定,“Liz”翻译成“莉子”也许无可厚非。
其二,有些长句还是让人挠头。例如:
铃铛声和鞭梢声不停地响,那两匹没有骑人的马一再使劲往前冲,另外两匹却骑着两个戴着亮闪闪的帽子和穿着过膝的长统皮靴的马夫,这四匹马都扬起马鬃,翘起尾巴,拖着那辘辘隆隆的车子,离开了梵多姆广场上的布里斯托尔饭店,缓缓地穿过利弗丽大街的光影交错的柱廊,穿过丢掉了脑袋的国王和王后的惨遭劫难的御花园,经过协和广场、香榭丽舍广场以及星辰广场上的凯旋门,离开了巴黎。
——177个字
原文:
With a considerable amount of jingling and whip-cracking, and many plunging demonstrations on the part of two bare-backed horses, and two Centaurs with glazed hats, jack-boots, and flowing manes and tails, they rattle out of the yard of the Hotel Bristol in the Place Vendôme, and canter between the sun-and-shadow-chequered colonnade of the Rue de Rivoli and the garden of the ill-fated palace of a headless king and queen, off by the Place of Concord, and the Elysian Fields, and the Gate of the Star, out of Paris.
又如:
就在上星期天,正当那些可怜的穷人在寻欢作乐的时候——原来在这一天,巴黎城里的人们,有的在御花园修剪过的树木和雕像中间同孩子们做游戏;有的约了一二十个伙伴,肩并肩地游逛香榭丽舍广场(这个广场由于有会表演的小狗和旋转木马,更显得其乐无穷了);还有少数人不时穿过阴暗的圣母大教堂,来到某根柱子的柱基跟前,趁着生锈的铁丝架上的小蜡烛射出的烛光,做简短的祷告;而在巴黎城外四郊的人们,有的在跳舞,有的在调情,有的在喝酒,有的在抽烟,有的去谒陵,有的打台球,有的斗纸牌,有的玩骨牌,有的卖假药,同时,那里还有许多损害健康的、有生和无生的垃圾——就在上星期天,夫人在百无聊赖之中,在“失望巨人”的掌握之下,看见自己的女用人兴高采烈几乎都看不顺眼。
——316个字
原文:
Only last Sunday, when poor wretches were gay—within the walls, playing with children among the clipped trees and the statues in the Palace Garden; walking, a score abreast, in the Elysian Fields, made more Elysian by performing dogs and wooden horses; between whiles filtering (a few) through the gloomy Cathedral of our Lady, to say a word or two at the base of a pillar, within flare of a rusty little gridiron-full of gusty little tapers—without the walls, encompassing Paris with dancing, love-making, wine-drinking, tobacco-smoking, tomb-visiting, billiard, card, and domino playing, quack-doctoring, and much murderous refuse, animate and inanimate—only last Sunday, my Lady, in the desolation of Boredom and the clutch of Giant Despair, almost hated her own maid for being in spirits.
(顺带一提,把"tomb-visiting"翻译成“谒陵”,多少有点用力过猛了。同为“到陵墓前拜谒;瞻仰陵墓”,“谒陵”比“扫墓”要正式而隆重得多。而要跟“跳舞”、“喝酒”、“抽烟”……为伍,“谒陵”显然不如“扫墓”更合适。)
一个句子300多个字。没有“我请您吃蒸羊羔蒸鹿尾……”的本事,真没法子一口气读下来。
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些中文长句忠实地还原了英文原貌,也算“信达雅”三分得一。不仅如此,长句承载了更完整的信息、更丰富的情感。然而,长句很容易变成混沌的一锅粥,把问题或者重点一抹而过。这令我对长句望而生厌。
把长句恰当地拆分为短句,虽然会略微失去原文的风貌,然而视角更清晰、层次更分明、语句也似乎更通顺。例如:
铃铛声和鞭梢声不停地响,那两匹没有骑人的马一再使劲往前冲,另外两匹却骑着两个戴着亮闪闪的帽子和穿着过膝的长统皮靴的马夫。这四匹马都扬起马鬃,翘起尾巴,拖着那辘辘隆隆的车子,离开了梵多姆广场上的布里斯托尔饭店。这辆车缓缓地穿过利弗丽大街的光影交错的柱廊,穿过丢掉了脑袋的国王和王后的惨遭劫难的御花园,经过协和广场、香榭丽舍广场以及星辰广场上的凯旋门,载着它的乘客们离开了巴黎。
又如:
就在上星期天,巴黎城里的人们还在寻欢作乐。在城内,他们有的在御花园修剪过的树木和雕像中间同孩子们做游戏;有的约了一二十个伙伴,肩并肩地游逛香榭丽舍广场(这个广场由于有会表演的小狗和旋转木马,更显得其乐无穷了);还有少数人不时穿过阴暗的圣母大教堂,来到某根柱子的柱基跟前,趁着生锈的铁丝架上的小蜡烛射出的烛光,做简短的祷告。而在巴黎城外四郊的人们,有的在跳舞,有的在调情,有的在喝酒,有的在抽烟,有的去扫墓,有的打台球,有的斗纸牌,有的玩骨牌,有的卖假药,同时,那里还有许多损害健康的、有生和无生的垃圾。就在这个可怜的穷人们寻欢作乐的星期天,夫人却在“失望巨人”的掌握之下感到百无聊赖,几乎连自己兴高采烈的女用人都看不顺眼。
粗看起来,上面两段似乎只是把逗号改成句号而已。它与长句的差异可以用计算机的语言来描述:逗号分隔的内容仍在同一个堆栈里,而句号分隔的内容则存在不同的堆栈中。使用同一个堆栈时,必须等所有内容全部读取完毕,计算机才能开始解析处理。因而,这种方式处理性能较慢。如果内容太长,堆栈空间还需要扩容。而使用多个堆栈的方式,不仅单个堆栈需要读取的内容少、处理效率高,而且已处理完毕的堆栈还可以回收释放,节省资源。
其实,译者有时也会把一个英文长句拆分翻译为若干中文短句。例如: 在这个满街泥泞、漫天迷雾的下午,她城里的公馆里来了一位老派的老绅士,他是个律师,也是高等大法官庭的律师,同时还担任德洛克家的法律顾问。他的事务所里放着许多生铁制的保险箱,箱子外面都标明着“德洛克”字样,好像这位从男爵原是魔术师变戏法用的一个小钱,常常被他放在这套箱子里耍来耍去。 原文: And at her house in town, upon this muddy, murky afternoon, presents himself an old-fashioned old gentleman, attorney-at-law, and eke solicitor of the High Court of Chancery, who has the honour of acting as legal adviser of the Dedlocks, and has as many cast-iron boxes in his office with that name outside, as if the present baronet were the coin of the conjurer’s trick, and were constantly being juggled through the whole set.
可见译者并不拘泥于“信”,也并不反对长句拆分翻译为短句。当然,在“信达雅”三方面上,各家都有自己的取舍。对短句的偏爱只是我个人的好恶,算不得译者和译文的问题。
文字和文风
在这个译本的基础上,谈谈文字和文风。
狄更斯的文字,就如工笔画的排山倒海图卷一样。远观其整体的气势,大段的排比、铺陈,大气磅礴,摄人心魄。细看文中的遣词用字,描写鞭辟入里、情感真挚入微,比喻精妙、讽刺辛辣,可谓字字珠玑,尽态极妍。
例如:
到处是雾。雾笼罩着河的上游,在绿色的小岛和草地之间飘荡;雾笼罩着河的下游,在鳞次栉比的船只之间、在这个大(而脏的)都市河边的污秽之间滚动,滚得它自己也变脏了。雾笼罩着厄色克斯郡的沼泽,雾笼罩着肯德郡的高地。雾爬进煤船的厨房;雾躺在大船的帆桁上,徘徊在巨舫的桅樯绳索之间;雾低悬在大平底船和小木船的舷边。雾钻进了格林威治区那些靠养老金过活、待在收容室火炉边呼哧呼哧喘气的老人的眼睛和喉咙里;雾钻进了在密室里生气的小商船船长下午抽的那一袋烟的烟管和烟斗里;雾残酷地折磨着他那在甲板上瑟缩发抖的小学徒的手指和脚趾。偶然从桥上走过的人们,从栏杆上窥视下面的雾天,四周一片迷雾,恍如乘着气球,飘浮在白茫茫的云端。
原文:
Fog everywhere. Fog up the river, where it flows among green aits and meadows; fog down the river, where it rolls defiled among the tiers of shipping, and the waterside pollutions of a great (and dirty) city. Fog on the Essex marshes, fog on the Kentish heights. Fog creeping into the cabooses of collier-brigs; fog lying out on the yards, and hovering in the rigging of great ships; fog drooping on the gunwales of barges and small boats. Fog in the eyes and throats of ancient Greenwich pensioners, wheezing by the firesides of their wards; fog in the stem and bowl of the afternoon pipe of the wrathful skipper, down in his close cabin; fog cruelly pinching the toes and fingers of his shivering little ‘prentice boy on deck. Chance people on the bridges peeping over the parapets into a nether sky of fog, with fog all round them, as if they were up in a balloon, and hanging in the misty clouds.
试试一口气读完这一段。有没有感受到大块大块的雾,像山峦崩塌、巨浪滔天一样向你涌来?
又如:
在这里,除了一条小隧道似的、臭气冲天的小巷通向墓地的铁门以外,四面都是房子;在这里,在这些死人的周围,活人正干着种种坏事,而在那些活人周围,死人也在散发着种种的毒素;在这里,他们把我们那位亲爱的弟兄埋在地下一两英尺深的地方;在这里,他被埋到烂泥里去,而将来也要从烂泥里爬出来:他将是复仇的魔鬼,出现在许多病榻之前,他将成为可耻的证据,向未来的年代说明,当年“文明”和“野蛮”,怎样牵着这个妄自尊大的岛国往前走。
来吧,黑夜,来吧,黑暗的世界,因为在这样一个地方,你们无论来得多快,也都不算快;无论呆得多长,也都不算长!来吧,那些破烂房子的窗户里的姗姗来迟的灯光,还有你们那些在房子里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的人,你们在为非作歹的时候,至少可以关上窗户,把这种不堪入目的情景隔绝起来!来吧,煤气灯的火焰,你在那扇铁门上发着阴森森的亮光,污浊的空气就附在那上面,好像女巫用的油膏似的,一接触就令人觉着黏黏糊糊!你们做得对,应当向每个过往行人喊道:“瞅瞅这儿吧!”
原文:
With houses looking on, on every side, save where a reeking little tunnel of a court gives access to the iron gate—with every villainy of life in action close on death, and every poisonous element of death in action close on life—here, they lower our dear brother down a foot or two: here, sow him in corruption, to be raised in corruption: an avenging ghost at many a sick bedside: a shameful testimony to future ages, how civilisation and barbarism walked this boastful island together.
Come night, come darkness, for you cannot come too soon, or stay too long, by such a place as this! Come, straggling lights into the windows of the ugly houses; and you who do iniquity therein, do it at least with this dread scene shut out! Come, flame of gas, burning so sullenly above the iron gate, on which the poisoned air deposits its witch-ointment slimy to the touch! It is well that you should call to every passer-by, ‘Look here!’
这两段文字,不仅有一浪又一浪的文字排比,而且有一波又一波的情感堆叠。这情感经层层堆叠,也变得“好像女巫用的油膏似的”,浓郁粘稠,沾上一点就“回味无穷”!
还有:
死了,陛下。死了,王公贵卿。死了,尊敬的和不值得尊敬的牧师们。死了,生来就带着上帝那种慈悲心肠的男女们。在我们周围,每天都有这样死去的人。
原文:
Dead, your Majesty. Dead, my lords and gentlemen. Dead, Right Reverends and Wrong Reverends of every order. Dead, men and women, born with Heavenly compassion in your hearts. And dying thus around us every day.
这一连四个“死了”,仿佛《李尔王》中的“哀号吧,哀号吧,哀号吧,哀号吧!”表面上看,这四个“死了”,从陛下、王公,到牧师、男女,似乎情感在“衰减”。其实,这四个“死了”正是这样一步一步地走到我们身边,最后落在“我们周围”。只有对“我们周围”的人和事,我们才会有最切身的感触、最深刻的体会。这四个“死了”,正是通过一步一步地走到“我们周围”,从而唤起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
稍感遗憾的是,这四个“死了”的节奏感、韵律感不太好。“王公贵卿”似乎也有生僻。也许把字数调整调整,阅读起来会更加轻松:
死了,国王陛下。死了,贵族老爷。死了,有脸没脸的牧师大人。死了,生而善良的男男女女。我们周围,每天都有像他这样死去的人。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我的两个孩子,我要关心你们的幸福。我一定给你们照顾。我一定给你们照顾。你们要永远跟我住在一起。”这意思当然是,我要永远跟你们住在一起。“从此以后,这所房子既属于你们,也属于我,你们要把它当作自己的家。愿你们长寿,跟我一起住在这里。”
他的风度具有如此的魅力,因而使他们着实感激,仿佛他在后半生中并不依靠他们生活,而是为了他们的幸福,作出了某种慷慨的牺牲似的。
原文:
‘My son and daughter, your happiness shall be my care. I will watch over you. You shall always live with me;’ meaning, of course, I will always live with you; ‘this house is henceforth as much yours as mine; consider it your home. May you long live to share it with me!’
The power of his Deportment was such, that they really were as much overcome with thankfulness as if, instead of quartering himself upon them for the rest of his life, he were making some munificent sacrifice in their favour.
有时,他在一个拱道旁边或街头拐角的地方下车,神秘地用他那小罩灯照一下。他这么一照,便从黑暗的角落里招来了许多同样的小罩灯,仿佛飞来了许多昆虫似的,接着他又同他们商量事情。
原文:
Sometimes he would get down by an archway, or at a street corner, and mysteriously show the light of his little lantern. This would attract similar lights from various dark quarters, like so many insects, and a fresh consultation would be held.
例子已经够多了。不得不说,狄更斯不愧是大文豪。我也想再夸赞一下译者,翻译得不错。
社会描写
手握如椽大笔、生花妙笔的大文豪,通常不会满足于仅仅讲好故事。在讲故事之余,描摹社会、阐述观点也是他们的家常便饭。雨果的《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如此,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复活》如此,曹雪芹的《红楼梦》如此,狄更斯的这部《荒凉山庄》亦如此。
《荒凉山庄》中的社会描写,以大法官庭为首。
大法官庭
英国的“大法官庭”(Court of Chancery)是英格兰及威尔士法律体系中历史悠久的法院之一,主要负责处理衡平法(Equity)案件,与普通法(Common Law)法院并行。衡平法强调的是公平与正义,旨在补充普通法的不足,特别是在合同、信托、继承等方面,当普通法法院无法提供足够的救济时,大法官庭可以给予衡平法的救济。
在狄更斯的时代,大法官庭依然在作威作福、鱼肉百姓。有评论说《荒凉山庄》描写的是一幅已经消失的幻象。如果这幻象指的是大法官庭,恕我不敢苟同。
因而,在《荒凉山庄》中,大法官庭是被猛烈抨击的对象。对大法官庭的批判,不仅最早跃然于狄更斯笔下,也几乎贯穿了全书始末。
狄更斯写了三桩大法官庭在审案件:明写了贾迪斯控贾迪斯案以及希罗普郡的格里德利案这两桩遗产案,还暗写了一桩弗莱德小姐的案件。关于这些案件,狄更斯在序言中明确告诉读者:
我要在这里说明,本书所述的每一件有关大法官庭的事情,大体上都是真实的,没有越出事实的范围。格里德利那桩案子是根据真人真事写成,基本上没有更改;这个案子的内容是由一位正直人士说出的,他由于职务的关系,非常熟悉这个奇冤案的全部原委。目前,大法官庭正在审理一桩约在二十年前提出的案子;据说,同时出庭的律师有时多至三四十位;诉讼费高达七万英镑;这是一桩旨在解决疑端的友好诉讼案;有人对我说,这桩案子审到现在,还是和最初开始时差不多,距离结案依旧遥遥无期。大法官庭还有一桩著名的案子悬而未决,那是在上世纪末就已经开始了;诉讼费超出了上述那件案子所花的七万英镑的两倍。如果还需要为“贾迪斯控贾迪斯案”找出其他根据的话,那真是举不胜举,只怕那些舍不得花钱的公众感到难为情罢了。
原文:
But as it is wholesome that the parsimonious public should know what has been doing, and still is doing, in this connexion, I mention here that everything set forth in these pages concerning the Court of Chancery is substantially true, and within the truth. The case of Gridley is in no essential altered from one of actual occurrence, made public by a disinterested person who was professionally acquainted with the whole of the monstrous wrong from beginning to end. At the present moment there is a suit before the Court which was commenced nearly twenty years ago; in which from thirty to forty counsel have been known to appear at one time; in which costs have been incurred to the amount of seventy thousand pounds; which is a friendly suit; and which is (I am assured) no nearer to its termination now than when it was begun. There is another well-known suit in Chancery, not yet decided, which was commenced before the close of the last century, and in which more than double the amount of seventy thousand pounds has been swallowed up in costs. If I wanted other authorities for JARNDYCE AND JARNDYCE, I could rain them on these pages, to the shame of—a parsimonious public.
作为主要故事情节之一的贾迪斯控贾迪斯案,我打算放到后面再聊。弗莱德小姐的案件没有明写,我也捋不清头绪。格里德利的案件,可以参见下图:
一桩简单的遗产纠纷,竟然搞出十七八个被告,折腾了四五年时间(其中有两年时间都在调查“我是不是我爸的儿子”)还未结案。更切肤的问题在于:诉讼费已高达遗产总额的三倍,当事人全部财产和生活费都被榨干。而这甚至不是大法官庭上的个例,而是普遍现象。
种种怪现状,都佐证了狄更斯对大法官庭的看法:
原来这就是大法官庭。各个郡里都有被它弄得日渐破落的人家和荒芜了的土地;各个疯人院里都有被它折磨得不成样子的精神病人,每块教堂墓地里都有被它冤死的人;此外,还有被它弄得倾家荡产的起诉人——穿着塌跟鞋和破衣烂衫,逢人不是借债便是要钱;它给有钱有势的人以种种手段去欺压善良;它就这样耗尽了人们的钱财和耐性,荡尽了人们的勇气和希望;它就这样使人心力交瘁、肝肠寸断;因此,在这法院的辩护士当中,那些仁人君子少不了要这样对人告诫——而且一直是这样告诫:“纵有天大的冤屈,还是忍受为上,千万不要到这里来!”
原文:
This is the Court of Chancery; which has its decaying houses and its blighted lands in every shire; which has its worn-out lunatic in every madhouse, and its dead in every churchyard; which has its ruined suitor, with his slipshod heels and threadbare dress, borrowing and begging through the round of every man’s acquaintance; which gives to monied might, the means abundantly of wearying out the right; which so exhausts finances, patience, courage, hope; so overthrows the brain and breaks the heart; that there is not an honourable man among its practitioners who would not give—who does not often give—the warning, ‘Suffer any wrong that can be done you, rather than come here!’
岔开说一句,议论和观点深刻有力、以理服人,可惜容易变得深奥、枯燥,让人难以卒读。小说故事浅显易懂、以情动人,更能由情入理地发人深省。这也是小说长盛不衰的一大魅力吧。
慈善家们
狄更斯对慈善家们的描摹,我想,即使确有其事,书中多半做了夸张处理。尤其是杰利比太太——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的?
这位杰利比太太,“致力于非洲问题;她的目的是为了普遍种植咖啡豆——也是为了栽培当地的土著——为了使本国过剩人口在非洲河流两岸得以安居乐业”。为了这项事业,杰利比太太“必须和全国各地那些关心自己同胞的公众团体和个人通信”,有时“一天就能收到一百五十封到二百封有关非洲的信”,有时“一次从一个邮局就发出了五千份宣传书”。在写信和回信上花费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一定成果斐然吧?可惜,“因为当地的国王为了买甜酒,要把所有的人——凡是抗得住炎热而活下来的人——都卖掉,所以她的计划终于失败了”。
当然,对一项事业来说,遭遇失败没什么可讽刺的。杰利比太太身上最讽刺之处在于:她“有一种奇怪的习惯,似乎老是望着遥远的地方,好像——我又要引用理查德的话了——那双眼睛看不见比非洲更近的东西似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杰利比太太眼睛里只有万里之遥的非洲,而对近在咫尺的家人(丈夫、儿子和女儿)不闻不问。她的小儿子啤啤从楼梯上滚下来,在台阶上一口气磕了八个响头。当场目睹这一切的杰利比太太却毫无反应。她的女儿订婚,得知消息的杰利比夫人却嫌女儿耽误了自己的事业。对自己的丈夫杰利比先生,杰利比太太同样漠不关心。甚至当杰利比先生破产清算后,杰利比太太仍然不以为然、泰然自若地忙着自己的事业:
前一两天,报上的破产者专栏出现过可怜的杰利比先生的名字,他这时正跟两位绅士呆在餐厅里,关上了门,不让别人进来打扰;他们周围堆着许多蓝袋子,摆着账本和公文,费尽心思去弄清他的经济状况,我觉得他对这些事情一点也不清楚,因为凯蒂糊里糊涂把我领进餐厅时,我看见他戴着眼镜,坐在一个角落里,一边是大餐桌,一边是两位绅士,他那样子好像已经把一切置之度外,茫然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我们上了楼,走进杰利比太太的房间(孩子们都在厨房里大嚷大叫,仆人一个也见不到),看见她周围的信件堆积如山;她正忙着拆信,看信,把信件分类,地上到处是拆开的信封。她忙得不可开交,因此乍一见面时,她竟认不出是我,只是带着那种迷茫的神色望着我,那双明亮的眼睛显得很好奇。
……
“唉!他不怎么好,亲爱的,”杰利比太太泰然自若地说,“他很不幸,把事情搞糟了,所以有点垂头丧气。我忙得很,没有时间去考虑它,这倒也好。萨默森小姐,我们现在有了一百七十户人家(每户平均五口人),他们一部分人已经搬到尼日尔河左岸,一部分人正准备搬。”
关心远在天边的非洲,这无可厚非。所谓“关心”,只是不断地写信、回信,这就有点不知其可了。为了远在天边的非洲,对近在眼前的家人不闻不问、不管不顾,这简直是匪夷所思。难怪狄更斯说杰利比太太从事的是“望远镜里的慈善事业”。真是一针见血。
同样入木三分的还有帕迪戈尔太太从事的“批发性慈善事业和广泛推销慈善事业”。帕迪戈尔太太,以及部分其他慈善家的主要“事迹”,参见下图:
沽名钓誉的“慈善家”可谓比比皆是。光怪陆离到这般田地的,恕我孤陋寡闻,也算屈指可数了。据本书译本序介绍:
狄更斯通过资产阶级女士帕迪戈尔太太访问工人家庭的滑稽场面绝妙地讽刺揭露了资产阶级的慈善事业。十九世纪的英国资产者最热衷于宗教慈善事业。这原因正如当时的著名慈善家沙夫茨伯利说的“中产阶级知道他们生命财产的安全系于周围的一个平静、知足而又道德的人口”。特别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英国这个无神论的故乡更抓紧了自己的宗教,不顾别国的嘲笑,年复一年地在宗教慈善事业上花费大量的钱财。总之,宗教、慈善事业,如同法律一样,也是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
这是从阶级史观出发,从“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角度来分析这些“慈善家”们的深层动机。然而,狄更斯生活的19世纪,英国仍处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期当中,资产阶级统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此时就开始“维持资产阶级统治”,似乎为时过早。
我更倾向于认为,这一阶段的慈善家们,更多的是为了提升自己在社会文化体系(例如舆论、道德和宗教等)中的声誉和地位,从而掌握文化主导权,进一步在政治和经济上攫取更多权力和利益。我们熟悉的旧中国,有多少土豪劣绅披着“大善人”的外衣鱼肉乡里!至今还有人为这些“大善人”喊冤、招魂呢。
既然本就冲着名声而来,慈善家们这些不切实际、沽名钓誉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狄更斯恐怕万万想不到,他极力讽刺的这些人中,居然也有歪打正着做了好事的:在非洲事业失败以后,杰利比太太“投身到维护女权的事业中去,主张妇女出席议会”。即使投身新事业的方式仍不外乎写更多的信,不可否认的是:这次杰利比太太从事了一项进步的事业。
19世纪的英国社会对妇女参政的态度也处在转变期。当时的总体风气仍然保守,反对妇女参政的声音仍然很多。同时,为妇女争取权利和自由的运动也在日益兴起。“主张妇女出席议会”就是其中一项。站在现在看过去,我们当然认为妇女出席议会天经地义。在当时人的眼中,在狄更斯笔下,这却是不可理喻、极为讽刺的一件事。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视野,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事业。狄更斯持这种观点,也无可厚非。只是我个人认为,这种观点暴露了狄更斯——或者说《荒凉山庄》这本书吧——思想性的不足。
除了敲骨吸髓的大法官庭和惺惺作态的慈善家们,狄更斯在本书中还描述了很多社会现象和人物速写。例如以门第为傲的旧贵族累斯特·德洛克从男爵(话说,简奥斯丁的《劝导》中也有一个自恃门第的从男爵。也许在英国文化里,“从男爵”就是这种人的代名词?),操劳国事、支撑国家的大臣们,夸夸其谈迷惑人心的牧师,道貌岸然又当又立的律师,冷血残忍嗜财如命的放贷人,寄生虫斯金波先生,贫民窟里的珍妮一家,温馨温情重情重义的退伍老兵,头脑冷静行动迅速的警探,以及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钢铁大王”,等等等等。除了有些夸张之外,这本《荒凉山庄》真可谓当时英国社会的一本百科大全。
不足
在惊叹之余,对这些描写社会和人物的笔墨,我依然觉得它们在思想深度上存在欠缺。
首先,这些文字称得上言之有物、生动有趣,距离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还有点距离。《荒凉山庄》写出了英国社会的“现在”,我却没有从中读出“过去”和“未来”。狄更斯似乎无心花大力气探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也没有心思预测未来走向。我只能从一些片段中去推测他的想法——例如“钢铁大王”取代德洛克爵士指定的人选,当选为地区议员一事,可以看出狄更斯眼中的政局趋势。这些片段本就不多,呈现的想法似乎也比较碎片。我的推测是否狄更斯的本意,更要打个问号。
老话说:看病容易开方子难。“我病了”,这句话非常简单,有嘴就能说。描述出具体哪里不舒服、是什么感觉、如何发展而来,也很容易。再加入一些修辞手法,用种种排比、比喻、夸张、反问的句子,使之成为文学作品而非病例报告,就有些难度了。更加可贵的是探究病因、预测病程,并对症下药——有这样的探索就已殊为不易,如果能够找对症结抓对药,那更是出类拔萃、卓尔不凡了。倘若在看病开方之外,还能亲自施术,竭尽所能为病人拔除病痛,那我只能肃然起敬了。
岔开说一句,知乎上有人提问“高考时可不可以写负能量作文”。答案当然是“不可以”。高中生的阅历广度和思维深度,甚至不足以描述出具体哪里不舒服、是什么感觉、如何发展而来,遑论其它。连这些都写不清楚,文章就很容易沦为“啊啊啊我病了”、“生病好痛苦啊”这种言之无物、无病呻吟的垃圾。在高考考场上写这样的作文,无异于穿着比基尼盔甲上战场,自以为又美又飒又能战,其实不过在无知中送死罢了。
话说回来。狄更斯到了哪一层呢?我个人认为,他写了一部文学作品而非病例报告,而且这部文学作品写得还不错。但是,止步于此了。他的这部作品没有再进一步深入病例背后的病理,称不上深刻。
我承认,狄更斯对当时的英国社会做出了辛辣的讽刺。即使如此,我仍觉得《荒凉山庄》不够深刻。还记得他在《双城记》里是怎样描写那位法国贵族的吗?真让人恨得牙根痒痒,让“爱永远比恨更有力量”这样伟光正的话都失去了力量。可是在《荒凉山庄》里呢?狄更斯对他的英国同胞实在是太温柔、太点到即止了。
《荒凉山庄》深度上的欠缺,还体现在另外一个地方。如果我们把上面这些社会描写全部删掉,留下的故事似乎有点无趣、人物也多少有点单薄。
在讨论《荒凉山庄》的故事和人物之前,我想先请两位文学界和思想界的巨擘来压一压阵脚。
维克多·雨果在《悲惨世界》中讲了一个故事,也发表了大量的议论。大到滑铁卢战役、ABC友社,小到巴黎的流浪儿和下水道……雨果都做了详尽的描写和深入的探讨。我有时甚至觉得,雨果是在一部论文集中插入了一个故事,使之成为了一部小说。神奇的是,即使抛开那些论文,这个故事也非常精彩而有深度。即使没有那些论文,故事本身也足以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将它搬上荧幕、舞台,一次又一次地为之感慨、流泪。
列夫·托尔斯泰几乎在自己的每一部书中都安排了一个思考社会问题、进行农业改革的人物。《战争与和平》中这个人是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安娜·卡列尼娜》中这个人是列文,《复活》中则是聂赫留朵夫。借这些人物,托翁对俄罗斯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农业……提出了大量的个人观点,发表了大段的议论文字。即使没有这些文字,托翁笔下的故事也非常精彩而有深度:《战争与和平》中四大家族的兴衰、几位主角的成长历程;《安娜·卡列尼娜》中对爱情、婚姻和家庭的思考,对幸福和不幸的探讨;《复活》中聂赫留朵夫和喀秋莎的自我救赎……这些故事本身就足以成为不朽著作、代代流传。
而在《荒凉山庄》中,如果抛开社会现状的描写,会留下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故事情节
《荒凉山庄》的故事主要有两条脉络。其一是“贾迪斯控贾迪斯案”;其二则是女主埃丝特的身世之谜。
贾迪斯控贾迪斯案
先说“贾迪斯控贾迪斯案”。和格里德利案很像,也是遗产分割引发的纠纷。并且,本案也在大法官庭的审理下,经年累月地拖延不休。更有甚者,本案不仅榨取了当事人大量的金钱,而且在故事开始时,就已经夺走了一位当事人(老托姆·贾迪斯)的生命。
在本书一大半篇幅里,这桩案子都是一条暗线,始终没有摆上台。直到格里德利死后,本案当事人之一理查德·卡斯顿受到刺激,下决心投身其中,以期尽快终结本案。最终,他虽然看到了这一期望中的结果,却没有看到自己期望的结果——为什么这么说,可以参考下图:
这个故事怎么样?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它不怎么样。
首先,狄更斯显然认为,像约翰·贾迪斯先生那样,把本案以及大法官庭抛到脑后,安之若素地过好自己的日子——也就是“默然忍受命运那暴虐的毒箭”——才是正道。但我却更认同理查德·卡斯顿的斗志:既然知道问题在哪儿,就应当向它宣战,就应当“挺身反抗人世间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除这一切”。的确,理查德·卡斯顿的方式方法值得商榷。然而,要终结大法官庭、要避免出现更多的“贾迪斯控贾迪斯案”或“希罗普郡的格里德利案”,需要的一定是理查德·卡斯顿的这种“亮剑精神”,而非约翰·贾迪斯的“鸵鸟精神”。
其次,本案的终结,没有伏笔,没有人的努力,没有制度的改进,几乎全靠机械降神:就靠着一张偶然间发现的最新的遗嘱,“一切的一切总算结束了!”好家伙!原来本案所有的问题、所有的迁延、所有的手续……只要一张最新的遗嘱就能解决?原来此前一直因为“法律的迁延”而遭受冷嘲热讽的大法官庭,也可以高效运转:拿到最新的遗嘱后,他们只用了一个月零两天就审结了本案!
这样一来,本书对大法官庭的全部描写和批判,岂不是被这张最新的遗嘱一笔勾销了吗?狄更斯你到底是想骂大法官庭呢,还是想夸大法官庭啊?
总之,这个故事的立意就让我很不喜欢。作为暗线,狄更斯投入其中的笔墨也并不算多。所以我并不喜欢这个故事。
那么,另一个故事又怎样呢?
埃丝特的身世
埃丝特从小就是个孤儿,由她的教母芭芭莉小姐抚养长大。她的身世只有芭芭莉小姐一个人知道。令人费解的是,芭芭莉小姐不仅对此守口如瓶,更是十几年如一日的告诉小埃丝特:“你母亲是你的耻辱,你也是她的耻辱。”
芭芭莉小姐去世后,埃丝特的身世成了一个谜。随着故事的发展,这个谜引出了更多的谜:死在克鲁克先生房间里的那位“尼姆”到底是谁?让乔带路去探访他的住所和坟墓的那位女士又是什么人?格皮先生能不能拿到关键证据?图金霍恩先生知道真相之后,最终目的是什么?德洛克夫人为什么要把露莎留在身边、又为什么要把她赶走?杀死图金霍恩先生的到底是谁?德洛克夫人到底去了哪里?
欢迎收看《走近科学》……啊不,请看VCR(划掉)请看下图:
这一系列谜团,如果按悬疑推理的路子来写,一定精彩纷呈。事实上,狄更斯确实把其中部分章节写成了烧脑的侦探故事。大文豪笔下文风的多样性令人咋舌。
但是话又说回来:除了过程一波三折,除了一展文豪风采,这个故事还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吗?合上这本书之后,动笔写读后感时,我都想不到这个故事还有什么值得回味的内容。
也许,只有布克特警探的个人魅力了吧!的确,这位警探头脑冷静、精明强干、还颇为铁汉柔情,总让我想起比他晚“出生”三十多年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从这个方面来看,这个人物的确是故事中的一大亮点。
然而,布克特警探只是故事里的一位配角。配角的光芒盖过了主角,这算不算是主角塑造得太失败了呢?从这个角度来说,布克特警探的出彩也正印证了这个故事的苍白。
哦对,这个故事还有另外一大亮点。这亮点不在于故事和人物,而在狄更斯的写作手法上。
写作手法
两个叙事人
《荒凉山庄》的故事有点乏善可陈,写作手法则让人眼前一亮。第一个亮点就是本书的双叙事人手法。本书有两个叙事人。一个是作者查尔斯·狄更斯,以旁观者、上帝视角来讲述故事、描摹社会背景;另一个则是女主角埃丝特,她以亲历者的视角、以回忆录的口吻来讲述部分故事。
这种叙事手法的优点显而易见。上帝视角可以很轻松地铺陈故事背景、展开分支剧情,可以为读者提供更全面的视野和更丰富的信息,可以把一个简单的故事扩展成一幅庞大的拼图,并带领读者东一鳞西一爪地拼出它的全貌。亲历者视角则提供了一个代入主线剧情和主要人物的阶梯,可以为读者提供一个更有人物特色的角度,可以把一个简单的故事描写的细腻生动有深度,并带领读者穿上书中人物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
亲历者视角往往“只见一斑、不见全豹”。如果执着于亲历者视角,必然会遇到一个问题:如何呈现亲历者视角之外的信息呢?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刀锋》等第一人称小说通过“我听说”、对谈来暗搓搓的转换讲述者,是一种处理方式。乔治·马丁在《冰与火之歌》中明晃晃地转换视角,也是一种方式 。狄更斯则大大方方地引入了上帝视角,把亲历者视角中遗漏的信息变成伏笔,再由作者亲自出面收束伏笔、形成“闭环”。这个配合简直天衣无缝,精妙绝伦。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荒凉山庄》中的这两位叙事者呈现出了两种不一样的文风。上帝视角显然由狄更斯本人执笔,文豪笔力直透纸背。而亲历者视角仿佛是由埃丝特捉刀一样,语气稚嫩、轻快了许多,词句也更像少女的口吻。
伦敦。米迦勒节开庭期刚过,大法官坐在林肯法学协会大厅里。无情的十一月天气。满街泥泞,好像洪水刚从大地上退去,如果这时遇到一条四十来英尺长的斑龙,像一只庞大的蜥蜴似的,摇摇摆摆爬上荷尔蓬山,那也不足为奇。煤烟从烟囱顶上纷纷飘落,化作一阵黑色的毛毛雨,其中夹杂着一片片煤屑,像鹅毛大雪似的,人们也许会认为这是为死去的太阳志哀哩。狗,浑身泥浆,简直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马,也好不了多少,连眼罩上都溅满了泥。行人,全都脾气暴躁,手里的雨伞,你碰我撞;一到拐角的地方就站不稳脚步,从破晓起(如果这样的天气也算破晓了的话)就有成千上万的行人在那里滑倒和跌跤,给一层层的泥浆添上新的淤积物;泥浆牢牢地粘在人行道上,愈积愈厚。
——狄更斯的风格
我亲爱的好娃娃啊!我是一个非常胆怯的小姑娘,不大敢跟人说话,也从来不敢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白天放学回家,我赶快跑上楼梯,走进屋子说:“噢,你这个忠实的好娃娃,我早就知道你在等着我回来!”然后坐到地板上,靠着她那张大椅子的扶手,把分手后所观察到的一切都告诉她——这时候,我是多么快活啊!现在回想起这些情景,我几乎要哭了。我那时总是很喜欢观察事物——这倒不是说我的目光敏锐,噢,绝对不是,我只是喜欢默默地观察眼前的事物,希望更深刻地了解这些事物罢了。其实,我一点也不聪明。当我热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似乎就心明眼亮起来了。不过就连这一点,大概也是我浮夸了吧。
——埃丝特的风格
要知道,毛姆和乔治·马丁虽然也切换了视角,却并没有变换文风:人物的言辞举止当然带有角色个性,遣词造句则始终是作者一贯的风格。而《荒凉山庄》中两种文风相去甚远,狄更斯居然能游刃有余地来回切换,文豪笔力可见一斑。
一幅大拼图
两个叙事人的行文风格不一样,讲述的故事脉络也不一样。埃丝特视角的故事以时间为线,围绕自己的所见所闻展开,脉络比较清晰。上帝视角的故事可就复杂多了!
跟着上帝视角看这个故事,就像拼凑一幅大拼图:这几片可以拼成一小块,这几片可以拼成一小块,那几片可以拼成一小块……整本书有六十七章,前三十章几乎都在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把碎片拼凑成小块小块的拼图。然而,这些小块拼图之间有什么联系?它们和埃丝特的故事又有什么联系?从前三十章里,我几乎一点都没看出来。
整整三十章啊!狄更斯就像挤牙膏一样,从这个人嘴里放出一点口风、在那件事中留下一点线索。我就这么云里雾里地跟着他,从这里拼出一小块拼图、从那里拼出一小块拼图。可是整整三十章过去了,我还是怎么也看不出这些拼图之间有什么联系,要怎样用它们拼凑成完整的图案。我一度觉得这本书的叙事节奏太过拖沓,差点就弃书不读了。
还好我没放弃。从三十多章开始,上帝视角下的散乱故事开始收束,散落一地的小块拼图也从聚拢。就连此前看似毫无关联的人物之间,也渐渐显现出了密切的关系。从三十多章开始,几乎每一章都能带来一份惊喜:哦,原来之前那样那样,是为了这里这样这样!哇,原来之前那个人,就是这里这个人的xxx!
可以说,前面章节读得多苦闷,后面章节就有多畅快。先抑后扬、苦尽甘来的快乐会更强烈,我从《荒凉山庄》中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一点。而这种快乐,与狄更斯挤牙膏、凑拼图的写作手法密不可分。这正是本书写作手法上的另一个亮点。
人物速写
先放一张主要人物关系图:
不难看出,埃丝特·萨默森是当之无愧的主角。可是,狄更斯塑造的这位主角,实在令我不敢恭维。
论个性的丰富、层次,埃丝特比不上累斯特·德洛克爵士。
累斯特·德洛克爵士这个腐朽无能、目空一切的糟老头子,居然也有老汉柔情的一面:他对德洛克夫人的感情真挚、热烈,坚定不移。即使德洛克夫人的丑闻被揭发,他也坚定的说:
“因此,我想请你们大家作证——从你这里开始,伏龙妮亚——在你们面前表示,我和夫人的关系始终如一。我对她没有什么可以抱怨。我一直都非常爱她,现在也还是这样。你们要把这些告诉她,告诉所有的人。如果你们说得不够完全,那就是故意欺瞒我。”
有理由相信德洛克爵士的这一表态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德洛克家族的名誉。德洛克夫人娘家的门第存疑——“有些人直到今天还背后私议她娘家门第微贱”,以门第自矜的德洛克爵士却毫不在意这一点。在两人居住的切斯尼山庄里,德洛克夫人是绝对的女主人:当她想说什么、做什么的时候,德洛克爵士都会用殷勤周到的服务为她提供方便,而不会横加阻挠。没有任何文字、任何迹象可以让我们怀疑德洛克爵士对他妻子的爱。
这个既令人生厌、又柔情脉脉的糟老头子,比埃丝特这个一心“要勤劳,知足,善良,要为别人做一些好事,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博得别人的欢心”的姑娘,可丰富立体的多了。
论人物思想的成长性,埃丝特也比不上理查德·卡斯顿。
理查德作为“贾迪斯控贾迪斯案”的当事人之一,对本案的态度有着明显的变化:从高高挂起、到投身其中,到最后吸取教训、“一定要重新生活”。与这种变化相伴而来的,既有他对约翰·贾迪斯的态度变化,也有他自己的性格成长。开始时,理查德简直是个白痴一样的纨绔子弟,对钱财毫无概念,甚至有“少花钱就是赚钱”的荒唐念头;对工作毫无定性,一会儿想学医、一会儿想学法、一会儿想从军;他对自己、对妻子也不负责,寄希望于通过贾迪斯案获得遗产,从而摆脱家庭和财务的困境。
在投身贾迪斯案的过程中,他至少做到了全身心投入到这一件事情上,而没有再转向其它事务。当一切都结束时,他也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准备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我有了精神,就可以把婀达待我的情形讲给你们听,可以反省自己的许多过错和糊涂事情,也可以作好准备,将来好好教育我那快要诞生的孩子……我做了许多对不起你的事,亲爱的。我像一个误入歧途的人,挡住了你的去路,我和你结婚以来,一直使你受苦受难,把你的财产败得一干二净。
尽管结局令人痛心,理查德的今非昔比是有目共睹的。埃丝特虽然也有一定的成长——从她对斯金波先生的态度上可以看出一点迹象,但是与理查德相比,实在难以望其项背。
论个人的性格魅力,埃丝特甚至比不上上图中犄角旮旯里的不起眼的小配角贝格纳特太太。
这位太太可不得了!她是贝格纳特家真正的顶梁柱,她有情有义有主意,为贝格纳特先生和他的老战友乔治拿了不少主意。她很有底线,绝不容忍任何人危害到贝格特纳先生,即使这个人是乔治。她也非常聪明,从乔治的只言片语中就推理出了他的母亲是谁。她还很有行动力,一步一步走到林肯郡,找到了乔治的母亲。 这个女人,真的只能用贝格纳特先生的话来形容:
“她是无敌军团的旗手,”贝格纳特先生这时也走了,他一边走,一边回过头来对我们说,“这样的女人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相比之下,埃丝特多少有点傻白甜……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埃丝特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一定也是众口不一。我不喜欢这个人物,不代表她真的一无可取。埃丝特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累斯特·德洛克爵士、理查德·卡巴顿、贝格纳特太太究竟是怎样的人,还是需要从狄更斯的笔下去寻找答案。
总之
总之,《荒凉山庄》是一本不错的书。
有评论认为这是狄更斯的巅峰之作,甚至可以俾睨托翁、笑傲雨果。
我没读过狄更斯的其它作品,不知道本书算不算“巅峰”。我并不认为这部作品可以挑战托翁或雨果。不过,我可以肯定的说:这的确是一座高峰,是一部非常值得一读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