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很小的时候,我读到了这样一段话:
“有些事情是你应该去做的。如果没有及时去做到、做完、做好这些事,那你一定会为此付出成倍成倍的代价。”
这话显然是有道理的。如果应该做暑假作业时跑去踢球了,那么到开学时就要连熬好几个晚上来补功课,甚至熬了夜还补不完、只能眼泪汪汪去接受老师的批评。如果应该好好学英语的时候跑去泡网吧、踢足球了,那么当需要读英文文档、需要跟老外交流的时候,就要下更多的工夫去背单词、练语法,才能勉强用Chinglish应付过来。如果应该好好写代码、好好练技术的时候马马虎虎应付过去了,那么当晋升或面试的时候,就要花大把的精力用来刷题造简历、并且要做好被面试官DISS得找不着北的心理准备。如果应该好好工作努力赚钱、应该好好照顾妻子儿女的时候,抛下这一切跑去画画,那么,当挨饿受冻生病的时候、当被唾弃遭嘲讽受怀疑的时候、当“染上恶疮,浑身腐烂”、“死的时候贫困潦倒、饥寒交迫,一个亲人也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不要有什么怨言。
的确,放着应该做的事情不做,必然要付出代价。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应不应该”作为自己选择和判断的依据。大多数时候它都能给我不错的建议。如果想要第二天精神好,那我当然应该早点睡、而不是继续熬夜。如果想要身体强健,那我当然应该去撸会儿铁、而不是去喝可乐吃蛋糕。如果想要提高系统代码质量和个人技术能力,那我当然应该先做重构再写新需求、而不是直接在老代码基础上加新功能。如果想要享受“伟大天才的未亡人”所带来的地位、名誉和金钱,那当然应该“充分暗示她同自己丈夫的关系非常融睦,从来没有任何嫌隙”,当然应该把恶毒与仇恨放到上帝的磨盘中慢慢磨细,而不是把当年的“我恨他,我现在永远也不会原谅他”、“我同他的关系算完了”继续挂在嘴边。
然而,随着面对的选择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单纯依据“应不应该”来做判断,也变得越来越没有说服力。
一个想睡懒觉的人,即使早起去跑步了,也不过挪一挪步子出点汗而已。一个对领导的决定有异议的人,即使执行了这个决定,也不过是糊弄过关、赶紧完事儿而已。一个被丈夫遗弃的妻子,一个曾经咬牙切齿地发出“我真希望他死的时候贫困潦倒、饥寒交迫,一个亲人也不在身边。我真希望他染上恶疮,浑身腐烂”这种诅咒的人,即使“在提到她死去的丈夫时,语气非常温柔”,即使她“目光非常真挚、非常亲切,同二十多年以前完全一样”,甚至即使她“引证《圣经》”,也不过是“魔鬼要干坏事”而已。
于是,当“我应该”失去它应有的说服力的时候,我宁可选择不去做、宁可付出那份代价,也不愿意勉为其难或者敷衍了事、最后还只能得到一个不孚所望的结果。
为什么同是“应该做”,有的事情那么令人趋之若鹜,有的却令人避之不及呢?我想了很久,得到了这样一个结论:
对于“为什么我应该做这件事”,有些事情的答案是“我想成为一个什么人”;而有些事情的答案则是“我是一个什么人”。
为什么一个人应该保持良好的作息、应该坚持锻炼身体, 而不应该熬夜喝可乐呢?因为他想成为一个身体健康、充满活力的人。为什么一个人应该去做系统重构,而不应该盲目堆代码呢?因为他想磨炼自己的技术、想提高系统的质量。为什么一个人应该每星期有三四个晚上都要花两三个小时去学画画,而不应该去俱乐部打桥牌呢?因为他想要画画,就像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着出去,不然就得淹死”那样渴望画画。
但是,为什么一个人应该在春节时去串亲戚、拜年,而不应该在家蒙头睡大觉呢?因为他是家族中的一员,他要维护好亲情关系。为什么一个人应该跟人喝无聊的酒、吹不感兴趣的牛皮,而不应该拉着个脸、扭头离开呢?因为他是朋友中的一员,他要维护好友情人脉。为什么一个人应该老老实实工作赚钱、而不应该像碰运气一样跑去画画呢?因为“他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了,他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家里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
所谓的“我是一个什么人”,其实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开始尝试着用“社会关系”的角度来分析人们的言行。一个人说一些话、做一些事,未必是因为他真的想这么说、这么做,而是因为他是子女,是父母,是学生,是老师,是晚辈,是长辈,是下属,是领导,是同事,是朋友,是丈夫,是妻子,是卖画的,是画画的,是被施舍的人,是付出施舍的人,是被爱的人,是爱人的人……这些“社会关系”对人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比如,画画的人应该巴结、迎合卖画的人,这是物质上的影响;如果你是一个被施舍的人,那你应该感恩、回报付出施舍的人,这是精神层面的影响。
这种分析法并非无往不利。有一些人仿佛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一样,总能把社会关系带来的所谓“千夫所指”、“舆论压力”甚至“伦理道德”弃如敝履,一味地我行我素而已。有些人可以用“讥刺的细剑”和“谩骂的大棒”对别人冷嘲热讽、大肆攻击,使对方“完全失掉防卫能力,像一只受了惊的小羊,没有目的地东跑西窜,张皇失措,晕头转向。最后,泪珠扑簌簌地从他眼睛里滚出来”,即使后者是唯一一个认可他才华的人、是唯一一个尽全力帮助他的人。有些人可以毫不留情地抛弃自己的丈夫,即使“他求她不要离开,告诉她自己是多么爱她,叫她想一想自己对她的一片真情。他谈到他们的幸福生活。他一点也不生他的气。他丝毫也不责怪她”,也起不了一点点作用。
我有点羡慕这样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但我做不到这样。这一类人大多是有恃无恐的。有的人用别人的爱做挡箭牌,一次一次肆意妄为而一次一次得到原谅;有的人用金钱和地位做压路机,用一年一万英镑的收入和爵士的头衔把他人的个性、选择和异议压在沥青底下。少数没有这样强力后盾的人,则可以选择另一条路,无论这条路是通向塔希提岛还是亚历山大港,只要最后能“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虽然仍然免不了“社会关系”的束缚,但也算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至少能让自己过得更舒服些。
羡慕归羡慕,但我做不了这样的人。“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以来,我都没有找到任何让人容忍我的自私和任性的理由,也没有找到任何可以逃避现实的地方——现代社会,除了坟墓和疯人院,哪有什么地方可以逃的呢。
何况我也不太想做这样的人。在“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方面,我还是没办法像他们那样自我。如果我创作出那样的杰作,那样“非常奇妙,也非常神秘”的,“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又含有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的,仿佛“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探索到某种既美丽、又可怕的秘密”的,“某种原始的、令人震骇的”,“不属于人世尘寰的”,令人“模模糊糊地联想到黑魔法,既美得惊人,又污秽邪恶”的杰作,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把它付之一炬的。
当一个人遇到既惹不起、也躲不起的对手时,唯一的办法就是投靠它、融入它、成为它。我就是这样,既不能“社会关系”踩在脚下、也不能把它抛在脑后,就只能努力融入其中,努力地把不情不愿的“我应该”变成自觉自愿的“我想做”,努力地在尘网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努力地说服自己“暂时做稳了奴隶”了。所以,我最多也就是在捡硬币的时候抬头看看月亮,绝没有抛下一切奔月而去的勇气。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亚历山大港的卫生部门做个检疫员,和在伦敦六七家大医院都兼任要职,哪个更成功呢?以“伟大天才的未亡人”的名义过上光荣体面的日子、以“圣经”的名义扮演道貌岸然和满腹虔诚的角色,和在“群星熠熠”的碧空下、在“烟波渺茫,浩瀚无垠”的太平洋上、在“喑哑的手风琴声中”,在水手聚集的上层甲板上疯狂地跳舞,你愿意作何选择呢? 只要能让自己接受自己的选择,对自己来说,就是成功的、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