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临睡前,我为这篇书评想到了一个极妙的开头。可惜一觉醒来,什么都没留下:既没有床头柜上的只字片纸,也没有脑海里的一鳞半爪。无奈之下,只好“论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现在想想当然很惋惜,好在那个开头让我很开心:真真是绝妙好辞。大概这就是所谓“精神世界”的优点:它可以不受时空约束,随时随地给人带来愉悦和满足。三更半夜孤枕难眠,吃吃吃、买买买都远水不解近渴,脑海中的一段文字却让我“身未动、心已远”,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正是这种时空超越性,让我在读《刀锋》的时候,不断地回想起若干年前读过的《月亮与六便士》。

《刀锋》:江西人民出版社,韦清琦译;《月亮和六便士》:上海译文出版社,傅惟慈译

两本书对比,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月亮与六便士》的言辞更加犀利,比《刀锋》更加锋芒毕露。

《刀锋》的宽厚从一开始就显露无疑。第一章浓墨重彩地描(tu)写(cao)了一番埃利奥特,下一章马上为他挽回形象:

假如我留给读者的印象是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充其量不过一小人,那么这就待他不厚道了。
……
我时常问自己,是什么样的势利心态,使得如此睿智、和蔼且有教养的人能如此执迷。

在另一章节中,作者前脚刚指出“是你害死了她,就好像你亲手用刀割开她喉咙一样确定无疑”,后脚就为“谋杀犯”说上了好话:

“如果我真喜欢上了谁,就算我谴责他犯的错,也不会改变对他的喜欢。以你自身的标准看你并不坏,而且优雅、魅力应有尽有。我依然能欣赏你的美丽,因为我知道那是上乘的审美趣味和无情的毅然决然的巧妙结合。假如再有一样,你的迷人就完美无缺了。”

《刀锋》电影剧照

《月亮与六便士》可没这么好说话。在提到某位牧师时,作者从头到尾都是这样的态度:

在教会势力鼎盛的日子,它们并不是用这种方法对待不受欢迎的事实的。
……
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

在回想某位女士时,作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
那时我还没认识到一个人的性格是极其复杂的。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月亮与六便士》电影海报

相比老好人,谈锋更健(贱)的人会更有吸引力。近些年春晚小品枯燥乏味,只有蔡明的节目让人眼前一亮,其“毒舌”、“吐槽”当居头功。我实际上读了五遍《刀锋》,头三次连第一章都没读完,书中“软绵绵”的文字大概就是头号障碍。

《月亮与六便士》出版于作者45岁那一年,文中的“那时”应该还要更早。《刀锋》出版时,作者已经70岁了。也许就是这个原因造就了两本书大相径庭的语言风格。生活磨平了年轻人的棱角,岁月软化了老年人的心肠。70岁老人笔下的《刀锋》已不复45岁时的锐利,也是情理之中。

时光从内而外地改变了一个人

《刀锋》的文字也许不如《月亮与六便士》那么有“味道”,不过它的叙事结构比后者更胜一筹。

《月亮与六便士》的故事以“我”的见闻构成骨架,以其他人的讲述丰富血肉,间以作者的感慨、议论为衣着装扮。尤其是思特里克兰德的最后时光,连“我”也完全是道听途说:

我第一次和他会面远在他改行学画以前。在他落魄巴黎的一段坎坷困顿的日子里,我经常和他见面。但如果不是战争的动乱使我有机会踏上塔希提岛的话,我是不会把我的一些回忆写在纸上的。众所周知,他正是在塔希提度过生命中最后几年;我在那里遇见不少熟悉他的人。

这样的叙事方式,似乎更多见于酒桌饭局或者邻里八卦:“你猜我这次出差遇见谁了?那谁谁谁!你猜他在那儿干嘛呢?他居然在……!”“啊我知道,我听那个谁说过,他之前因为啥啥啥犯了事,所以才跑去那儿的。”“啥啊,要我说,他就是自己太……,才会落到这步田地……”

喝酒不劝酒,喝酒不开车

八卦党一定明白这种叙事方式是多么的引人入胜。有了它,一碟毛豆可以就三斤白酒,一通电话可以煲三个小时,升温的是感情,点火的是故事,煽风的正是这种叙事方式。试想,如果端起酒杯的那位开口就说“下面我来汇报一下那谁谁谁这段时间的工作和生活……”,那他要么乖乖自罚三杯,要么自觉负责买单,绝无第三条路可走。

常聊八卦的人一定也会明白这种叙事方式是多么的难以驾驭。每个讲述人都只掌握一个片段、一个侧面。想用它们拼合出完整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更甚于盲拼一座三千块乐高的城堡。更糟的是,手头的积木有错版、有脱漏,而我们完全不知道哪块错了、哪里漏了。

面对这种地狱难度,《月亮与六便士》回归“大道至简”,选择了按时间顺序铺陈故事。

我最初的计划是首先叙述一下思特里克兰德一生中最后几年是怎样在塔希提度过的,以及他悲惨的死亡,然后再回头来描写我所了解的他早年的生活。……但是我却写不好;不知为什么我不能把这些写下来,在试了一两次之后我还是放弃这样一个结构了。我走的还是老路子——从头开始。我决定按照我了解到的事实以先后顺序记叙我所知道的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

他真的“写不好”吗?我不信。一定有某种特别的原因,让作者选择了“以先后顺序记叙我所知道的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那么,会是什么原因呢?我猜,作者的目的是避免自己的主题被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所掩盖,才出此下策的吧。毕竟,人类的天性是制造神话,而非探索神话背后的意义。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

神话不只是故事

《刀锋》的叙事方式与之相似,同样由“我”的见闻、他人的讲述以及作者的议论组成。不同的是,《刀锋》没有严格按时间顺序来写。作者在按时间顺序讲述“我”的见闻的同时,插叙、倒序了大量他人的讲述。

例如,当故事讲到“此后我们经常见到拉里。接下去的一个星期他每天都来,花半小时单独与格雷待在书房里”之后,作者笔锋急转,花了整整两大节的笔墨,插入了一位配角——苏珊娜·鲁维耶——的故事。

这让我想到了苏珊娜·鲁维耶,我好几天没见她了。不知她现在有没有什么事儿。如果没有,她也许愿意和我吃晚餐并看场电影。我拦下一辆游荡的出租车,报了她的住址。

还有拉里在与伊莎贝尔分手后的经历。作者嘴上说着“按时间的时间顺序来说比较方便”,实际上他把这段故事大卸八块,零零碎碎地插入到第一、二、四、五章中,直到第六章——此时已是约十年后——才把完整的情节和盘托出。

在伊莎贝尔离开巴黎后他是想去希腊的,但他放弃了计划。实则做了什么事,他在多年后告诉了我,不过我情愿现在就讲出来,因为按事件的时间顺序来说比较方便。
……
正是在此时,他向我说了我前面记述的那些事。
……
读者或还有可能记得,他在那家农场与守寡的儿媳有过一次奇遇之后,便逃离了农场,一路去了波恩。我急着想让他说下去,可我知道该克制一下,小心翼翼地别问得太直接。

插叙和倒叙,大多用来补充说明、多线叙事、制造悬念,等等等等。然而作者对《刀锋》的有些处理,却让我大为不解。例如前面提到的苏珊娜·鲁维耶的故事,我不明白为什么要为她留下这么多笔墨。还有,拉里在战时究竟经历了什么而性格剧变,作者在第一章就早早地泄了密:

我不希望让读者觉得我在故弄玄虚,即拉里在战时究竟经历了什么而性格剧变,这个玄虚我会适时解开的。我认为他从未跟人谈起。然而多年之后他还是告诉了一个叫苏珊娜·鲁维耶的女子,拉里和我都认得。他讲到一个年轻的飞行员挽救了他的生命而自己牺牲了。她复述给我听,因而我说的只能是二手材料了。

哪个魔术师会在表演刚开始就告诉观众“兔子藏在高礼帽的暗盒里”啊?!哪个悬疑小说家会在第一章就告诉读者“凶手就是他”啊?!作者这么做,毁了多少悬念、毁了多少阅读乐趣啊?!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如果第一页就告诉你“他就是凶手”,你还会继续看吗

他真的“写不好”吗?我不信。一定有某种特别的原因,让作者选择了“现在就讲出来”。那么,会是什么原因呢?

仅就“早早讲出拉里战时经历”这一件事而言,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想。这一“天机”泄露于第一章结尾部分。仅仅一章过后,在第二章,“我”就和伊莎贝尔谈论起了拉里的问题。两人分别提出自己的想法后,“我”说道:

可惜你并不知道他在战争中有什么样的经历深刻地改变了他。我觉得是某种突如其来、使他措手不及的打击。我想向你表明的是,不论发生了什么,那种遭遇使他充分感受到生活的无常,并痛苦地深信对于世间的罪孽和哀伤是能找到弥补办法的。

在故事线的这个时间节点上,“我”和伊莎贝尔都不知道拉里经历了什么,所以两个人都只能猜测。如果读者也不知道,那么在这场两人对谈中,读者要么站在“我”这一方,要么站在伊莎贝尔一方。没有更多信息指向第三条路。

然而,拜作者所赐,读者此时已经知道了答案,手中有了更多信息。于是,读者面前就出现了第三条路:代表拉里出席,将这场“两人对谈”变成“三人会谈”。读者可以代入拉里去审视和评判“我”和伊莎贝尔的想法。听完两人的话之后,读者甚至可以代表拉里发言:“不,不是这样的。我必须……”,或者“你说得对,我确实应该……”

你想做参与者,还是旁观者?

这份代入感给我带来了无比的乐趣和满足。我想,这就是作者不惜打破时间顺序、不惜放弃故事悬念,也要早早揭秘的特别原因。

而他花在苏珊娜·鲁维耶身上的心血,我也找到了合理性。这份合理性来自于《刀锋》的故事主题。


《刀锋》的故事主题,似乎可以“一言以蔽之”:颂扬精神生活的美好与可贵。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力和荣耀来交换的。

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

这个中心思想未免有失偏颇。除了拉里之外的其他人呢?他们并没有像《月亮与六便士》中那样站在主角的对立面上,甚至还收获了作者的不少认同和赞许。我想,他们也不应该被排除在《刀锋》的主题之外。把这些人都汇总进来之后,《刀锋》的故事主题似乎应该概括为:通过描写不同的人和故事,展现了他们不同的生活方式,并阐发了作者对这些生活方式的看法。

拉里自然是选择了“精神层面的生活”。其他人有的选择了“物质层面的生活”,有的选择了社交圈名利场,有的选择了在实干中创造价值,有的选择了在干杯中自甘堕落……在这些人当中,苏珊娜·鲁维耶也有一席之地。作为其中一种生活方式的代言人,她当然值得作者为她写上一笔。

此时她明白了自己的价值。她爱上了艺术圈的生活,也喜欢摆出各种姿势,一天工作结束后,她觉得到餐馆去和画家及其妻子、情人坐坐也是很愉快的,其间听他们聊艺术,骂经销商,说荤段子。

其实,在人们选择生活方式的同时,生活方式也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选择它的人。选择精神生活的人,会越来越超凡脱俗、不接地气,终于散尽家财,几近走火入魔。选择物质生活的人,物欲可以得到满足,占有欲、控制欲也会愈发膨胀,最后酿到设计“杀”人,令人毛骨悚然。苏珊娜·鲁维耶身上也发生某些奇特的变化,不仅让人忍俊不禁,也让人想要知道“后事如何”:

正如腹中的胎儿已显现出物种进化的主要特点,苏珊娜也显现她所有情人的风格。她画风景就像那位风景画家,要是抽象起来便似那个立体派,而她在艺术明信片上画的泊船,又有几分像那位斯堪的纳维亚人。她并不懂作画,不过对色彩很有感觉,这就是说她的画不算很好,但她从中得到了莫大的乐趣。

就……让我想起“万瓷之母”……

在这些生活方式中,作者有倾向性吗?他是否真在颂扬精神层面的生活呢?还是说他对各种方式一视同仁呢?从故事的结局上,我们无法窥见端倪:几乎每一个人都得到了一个不错的结局,即使是自甘堕落的那位,也不妨说她得到了解脱。

所有我关注的人物尽皆各得其所:埃利奥特声名显赫;伊莎贝尔在一个活跃而高雅的社交圈里有了稳固的地位,支撑她的是殷实的财富;格雷则重返朝九晚六的公司生涯,其职业稳定且利润丰厚;苏珊娜·鲁维耶有了安全感;索菲得到了死亡;而拉里获得的是快乐。

好在这些结局不是突然闪现出来的。从他们走向终点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嗅出作者的一点好恶。

如果站在聚光灯下才算站上了生的巅峰;那么被排挤到舞台边缘就等于一只脚迈出了悬崖边缘。如果事业有成才算实现自我,那么由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由事业有名沦为失业游民时,茫然失措、自我怀疑就会接踵而至。如果在情人怀里才有安全感,那么孤身一人卧病在床就会比孤身一人贞子压床还要恐怖。总之,如果光鲜亮丽的生活要靠外力才能维持,那么随着外力时强时弱时有时无,生活就会时起时落时好时坏。一叶扁舟随波逐流,不外如是。

拉里是个异类。寻找精神家园的道路充满艰辛,战胜困难的力量却来自他的内心。在得其门而入之后,拉里的快乐更不是外力所能影响的了。自身有了这样的底气,即使千金散尽,即使大风坏屋,也不影响他尽情享受人生的极乐。风雨不动安之若素,此其人也。

他没有野心,对名利也毫无欲念;无论成为何种社会名流都令他厌恶;于是,他或许很满足自己选择的生活,只做好他自己就已足够。他谦逊得不愿意做他人的榜样;可或许,他觉得会有些许彷徨的人,像飞蛾扑火那样受到他的吸引,终将向他走来,分享他那熠熠生辉的信仰:人生的极乐只存于精神,人循着无私与弃绝之念走在自我修行的道路上,便将能善司其职,就像他写书或是游说众生那样。

自己的精神世界就是最安全的港湾

《月亮与六便士》同样颂扬了精神生活的美好与可贵。在这个故事里,精神生活的美好和可贵表现为对艺术和美的上下求索: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与《刀锋》不同的是,作者在这本书里几乎把所有人都批判了一遍。有人艺术鉴赏能力高超,“在评论别人的绘画时他的眼光是那样准确,不落俗套,但是对他自己的那些平凡陈腐、俗不可耐的画却那样自鸣得意”。有的人生性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却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有些人看起来名利双收、笑到最后,其实被批得体无完肤、一无是处: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

即使对思特里克兰德本人,作者也毫不留情。“如果他想为思特里克兰德涂脂抹粉本来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可是他偏偏“热衷于搜寻出每一件使这位英雄人物丢脸的细节琐事,真是令人拍案叫绝”。

每当他列举出主人公一件冷酷无情或者卑鄙自私的例证,他的心就对他更增加一分同情。在他寻找到主人公某件为人遗忘的轶事用来嘲弄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牧师的一片孝心时,他就像宗教法庭的法官审判异教徒那样乐得心花怒放。他写这篇文章的那种认真勤奋劲儿也着实令人吃惊。没有哪件细小的事情被他漏掉,如果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有一笔洗衣账没有付清,这件事一定会被详细记录下来;如果他欠人家一笔借款没有偿还,这笔债务的每一个细节也绝对不会遗漏;这一点读者是完全可以放心的。

我想,这也许是《月亮与六便士》的另一主题:作者用一支手术刀一样的笔,向我们描述了纷繁复杂的人性,和波谲云诡的人生。

每个人都身负这样的人性,每个人都面临这样的人生,每个人都被一大群这样的人包围。在这样的重重困难下,想要找到一条道路,通向自己的理想追求,其难度正如《刀锋》扉页所说:“剃刀之刃难以逾越;故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行路难,行路难。

写到这里,我想起昨晚梦中妙笔的切入点了:《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这两本书,应该互换书名。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文字辛辣、情节跌宕、人物立体、矛盾尖锐、主题鲜明,方方面面都更符合“刀锋”之义。拉里追求精神世界固然高洁可贵,伊莎贝尔等人选择世俗生活同样幸福美好: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不正是“月亮与六便士”之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