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文界的事情闹得是沸沸扬扬。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原先网文的著作权归作者。作者的收入除了与作品改编有关之外,还跟付费订阅数挂钩。作品改编是成为大神之后的事,小透明阶段还是付费订阅为主。

这次网文平台的新合同里,这两条完全被“颠覆”了。网文的著作权完全归平台,要改编、要用人设或剧情都完全跟作者无关。作者的收入只跟作品产生的“净利润”有关,大体上就是改编或广告收入减去各种成本之后剩下的那点汤汤水水。如果没什么广告收入,这个“净利润”还有可能为负数。

著作权这事儿暂且不提。就作者收入这一条改动,除了少量有改编价值的大神之外,可以说其他人都要断粮。而后者,恐怕才是网文作者群体中的“大多数”。

杀鸡取卵,竭泽而渔。

当现有的几个大IP都被吃干抹净不再招财进宝的时候,当现有的几个大神都江郎才尽不再妙笔生花的时候,当环顾四周只有衰草枯杨不再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时候,资本家可以擦擦嘴巴拍拍屁股肥肠满脑心满意足地走人。

可是,喜爱网文、想看好网文的读者们怎么办?想通过写作来实现梦想的人怎么办?网络文学这个行业怎么办?

说来有些跳脱,这事儿首先让我想到的,居然是中国足球。

足球行业的发展、足球水平的提高、足球俱乐部的收入增长都有规律可循。国外几十、上百年的经验都已经证明了,行业健康发展、水平稳定提升、收支平衡可控,都跟青训、梯队、联赛这些要素息息相关。

足球学校、出国留洋等风气也曾在中国足球圈风靡一时,中国足球也曾有闯进世界杯、跟当届冠军季军踢得有来有回的风光日子。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东西全都没了。重金聘请外援、重金聘请外教、把国脚聚集在一支俱乐部,近年来甚至开始归化外国球员了。

简单说就是,不要青训,不要梯队,砸钱砸个联赛好看,借此收割一波球市。等到郑智们踢不动了,张琳芃们踢不赢了,里皮们带不动了,资本家也完成了华丽转身,离席而去了。

可是,中国球迷的口水和眼泪怎么办?球员的职业生涯怎么办?中国足球的荣誉和梦想怎么办?

据说鹅厂用来收割网文的这一手,在动漫和游戏界已经大获成功了——当然,不会是我等韭菜的成功。我对这两个行业发生过什么不太了解,希望有人可以科普下。

不过就我个人体会来说,论国漫,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绿小蓝、不结婚、时间停止少女的日常、最没用的超能力、镖人等老漫画。论游戏,我能说上来的也只有古剑奇谭、大宇双剑、剑侠情缘甚至金庸群侠传这种“上古”游戏。现在还有什么新作?恕我孤陋寡闻,所知寥寥。

同为“文娱”,资本对影视界的“颠覆”应该说是有目共睹的。

流量明星们刚刚崭露头角时,我还觉得这也算是一种百花齐放,毕竟作为演员,外貌也是一项本钱。直到前两年金鸡百花颁奖结果出来,我才深刻理解“文化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占领”这句话的含义。尤其是227事件之后的“十问检察日报”、“十问光明日报”,真是大开眼界。原来资本家不光能把粉丝们的钱包掏空,还能把他们的脑袋也掏空。

不过粉丝的钱还没掏空,资本家也还没放下碗筷。

然而对于就想看个好电影、好电视剧的人来说,对于就想写个好剧本的人来说,对于就想拍个好电影、演个好电影的人来说,这个环境已经非常恶劣了。《流浪地球》克服重重困难,开创了中国科幻电影元年,可是流量却只交出了《上海堡垒》这样的答卷。

汪海东把编剧遇到的困境归咎于互联网企业。这话不算冤。我们可以想想“互联网思维”都“颠覆”过哪些行业。

近一点儿的,共享单车。

一开始,摩拜还隔三差五推出新车型。从最初的重型坦克到后来的轻骑lite,确实是一代更比一代强。后来入场的小蓝单车主打用户体验,也确实在我身边圈了一波死忠粉。哈罗单车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子,避开“正面战场、主战场”,在二线城市开辟“根据地”,我没有骑过,但是那个时候,“他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后来资本入场,所有的产品、体验、场景都被另外两个字替代:烧钱。谁砸的钱多、谁的投放量大、覆盖率高,谁就能战胜对手笑到最后。慢慢的,五颜六色的单车或倒闭或托管,当年的大哥卖身了,二哥连押金都退不回来了。要不是这次疫情因祸得福,曾经的“新四大发明”之一恐怕就永远都在耻辱柱上了。

比共享单车再早一点的,应该是网约车。

印象里,最开始的时候网约车有三四家,滴滴、快的、黄蜂、易到等,也算是群雄逐鹿。那个时候打车也确实更方便些,我凌晨四五点赶火车都能约到专车,小区门口等不到五分钟就顺利上车。

可是,共享单车还能拼一拼用户体验,网约车却似乎只有烧钱补贴这一种竞争方式。当时无论司机还是乘客,选择用谁家APP的理由似乎只有一个,就是看谁家补贴力度更高。补贴来补贴去,黄蜂把自己贴进去了,滴滴和快的贴到一起去了。

然而慢慢的,网约车的各种负面新闻也多了起来。我身边有些女性朋友甚至坦言加班再晚也不敢坐网约车。

可是,这个行业已经一家独大了。不用它的话,加班到深夜的人怎么办?飞机、火车深夜到站的人怎么办?想要跑跑顺风车补贴家用的人怎么办?网约车监管固然要挨骂,但是,把行业“颠覆”成这样的,是网约车监管吗?

相比之下,似乎更早期的“百团大战”和支付宝理财的“颠覆”结果还算更好接受一些。

也许是那个时候,“互联网思维”还不是一味地烧钱。

就我个人理解来说,所谓“互联网思维”,根子上是借助互联网的技术和渠道,来发掘潜在的供需关系、从而构建更广阔的市场。

有的人想买东西买不着;有的人想卖东西卖不了。于是有了电子商务。

有的人手头宽裕,想“钱生钱”;有的人手头拮据,想周转一下。于是有了互联网金融。

有的人走得急、刚取钱,没带零钱;有的人找不来、怕假钞,不收大票。于是有了移动支付。

有的人想吃美食又不想出门;有的人酒香偏偏巷子深。于是有了外卖。

有的人打不到车,有的人私家车空闲着。于是有了顺风车。

有的人下了公交还要走15分钟,有的人搞了一大批单车。于是有了共享单车。

这种“颠覆”带来的是更大的市场、更多的机会和更强的活力,是万紫千红绿草如茵的行业发展。

而烧钱呢?本质上跟倾销是一回事。先利用自己的体量优势,“杀敌一万自损八千”式地把竞争对手全都烧死,然后在废墟上建立垄断:除了坐我家的车、粉我家的偶像、看我家的文,消费者们别无选择。

这时,原本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一个行业就被“颠覆”成了资本家们予取予求的韭菜地。除非这块地里不再长韭菜了,否则“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但对这个行业本身,对靠这个行业谋生的人来说,对热爱这个行业的人来说,面对被资本割完韭菜、贫瘠荒芜、满目疮痍的这片土地,他们要怎么办呢?

我们不能这样颠覆一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