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由小说改编的话剧,并且在2004年就已经登台演出过了。2004年时我没能躬逢盛宴,但在14年后看到新版上演,也能大致想象到这部话剧、这个话题在当时会引起怎样的反响。
故事
先说剧情。通俗点说。这是一部有点狗血的“四角恋”:苏秦与李小冬离婚了,却又“剪不断理还乱”;苏秦与陈娟“结婚”了,却只有一段由合同缔结的婚姻:陈娟的客户高宗平一直在追求她,也不知最后有没有抱得美人归。此外陈娟还有个闺蜜顾菲菲,负责为作者或导演说话、干活。
四角恋虽然狗血,但细细梳理一下,每一段关系都值得咀嚼和回味。
苏秦和李小冬离婚了,却似乎没有不得不离婚的理由。苏秦始终不愿意把户口迁出来,甚至直到剧尾还想着“李小冬只要没再结婚,她就归我管(不是管束的管,是负责的管)”。李小冬呢?虽然她不断地催苏秦迁户口、不断地用“我们已经离婚了”等话去刺激他,但她却不许苏秦说“离婚”这两个字,否则就要生气、挂断电话;而在剧尾处,她还是会下意识的对苏秦说“你也挺累的,回家里——哦对,那已经不是我们的家了——回我那儿休息会儿吧”。
苏秦与陈娟的关系,就是押题的“合同婚姻”。两个人都”看着顺眼,聊着顺心,睡着舒服“,都对彼此动了心。遗憾的是,苏秦放不下李小冬;而陈娟对感情和婚姻又还心存疑虑——也许是她过往经历的影响,也许是她的闺蜜顾菲菲给她的影响吧。总之,两个人虽然很愿意和对方保持关系,却又都不想这么快、这么轻易地踏入婚姻的殿堂。于是,苏秦就想出了一个“合同婚姻”的鬼主意:借由三年一签的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陈娟居然也同意了这个主意。这个主意看起来很适合年轻人——爱玩儿,喜欢自由,视婚姻为爱情的坟墓,等等。苏秦和陈娟看起来也是这样的人,否则他们不会提出和接受“合同婚姻”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是,即便是这样两个人,在“合同婚姻”下和睦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也会开始考虑把“合同婚姻”升格为“法定婚姻”,并最终从通往婚姻的路上走到了“the end”。
陈娟与高宗平的关系,相对来说就比较简单了:陈娟一直拿高宗平当客户,高宗平却一直爱慕并追求着陈娟。高宗平对陈娟,有一些一厢情愿、有一丝“挖墙脚”的味道,但也有一些矢志不渝、有一些全心全意。也许因为这份感情的复杂性,他才得到了一个开放性的结局:是抱得美人归,还是相忘于江湖?大概只有他和陈娟自己知道了。
剧情上来说,我觉得美中不足的一点是:苏秦和陈娟的结局,是源自于苏秦对自己感情的“拎不清”。在这种“拎不清”的状态下,别说一纸合同,就算是婚姻法也挽救不了他和陈娟的感情和婚姻。所以说,用这样一个矛盾来凸显“合同婚姻”的问题,我觉得不够有说服力。如果能找到一些合同约束不了但婚姻法能保障的事情,用这些事情来撕裂他俩的“合同婚姻”,也许能更深刻一些:一方面,更能凸显合同婚姻的不可靠、不稳定性;另一方面,如果一段婚姻只能靠法律来约束了,夫妻双方是否就应该离婚呢?这也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话剧
然后说说话剧。
话剧中有一个安排非常巧妙:在与陈娟讨论爱情、婚姻时,苏秦会时不时地走神、与自己内心中的李小冬对话。而此时的李小冬,也会从幕后走到台前,与苏秦一问一答。这时的三个人,在同一个舞台、在不同的时空,或心存疑虑,或心不在焉,或心有灵犀……片刻之间,三个人的关系、心理状态和感情所向,被交待得清清楚楚。真是神来之笔。这个安排据说在2004年版本中就已经有了。新版可以说很好的继承了这个优良传统。
剧情的一头一尾有很强的呼应感。开头时,苏秦被大雨困在地铁站,一个人掏出了手机。结局时,苏秦一个人在飞机场,手机里不停传来“对方不在服务区”的提示音。始于孤单一人,终于孤单一人,仿佛就是一生,这个设定甚至比苏秦的两段自白都更引人入胜。
话剧的布景非常简单,但是我觉得这个布景很好的抓住了“合同婚姻”的神韵:一方抬腿即可迈过的小小围城。而且,这个围城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只有苏秦和陈娟可以站在里面。李小冬只有在场景切换到她下榻的酒店时才会坐在里面,其它时候都只能在“城墙”上徘徊。高宗平除了在剧尾“闯”进陈娟的情感世界时走了进来,其它时候都在“城墙”之外的工作场景中与她互动。顾菲菲就更不用说了。
几位青年演员的表演非常对我的胃口:非常自然。神态、肢体、语言、交流,都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表现相去无几。大概这就是生活剧吧!从剧情到改编、表演,都非常贴近生活。苏秦挺帅的O(∩_∩)O哈哈~而且演出了一种痞痞的感觉,难怪陈娟会爱上他。陈娟对职场白领的演绎非常细致入微:她在与高宗平握手时,都只用手指部分轻轻一握,点到为止。顾菲菲的表演有些夸张,但这个角色的性格就是这样的,因此虽然夸张、但毫不荒腔走板。饰演李小冬的演员神似蔡明哈哈,我差点以为就是蔡明本尊呢。她可能是整部话剧中最严肃的人了吧。高宗平演得有点憨憨的,可能是为了突出他对感情的一根筋?“请你吃个饭”到后来都成了爆笑全场的梗了哈哈。
婚姻
最后,谈谈婚姻
借着苏秦和李小冬这对比现夫妻还要亲密的前夫妻,《合同婚姻》提出了一个问题:离婚,需要有一个“非离不可的理由”吗?
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I can do this all the day,但我觉得需要。从未婚到已婚、从已婚到离婚,关系的变化很容易会引起生活状态、心理状态的巨大变化。而人是有惯性的——这一点倒是蛮符合物理学定律的——无论出自对现状的满足感还是对未知的恐惧感,或者就是因为懒,人都不想改变现状。所以,除非有足够强有力的理由,即“非离不可的理由”。正常人谁会想要离婚玩儿?
所以这个问题,应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合同婚姻》真正想问的,应该是“读者/观众朋友,对你来说,‘非离不可的理由’是什么呢?或者反过来说,在婚姻中,你的底线是什么?或者再换一个角度来问:是什么在维系着你的婚姻呢?”
对苏秦和陈娟来说,法定婚姻是更加稳定和可靠的关系,也是更负责任、更相爱的表现。所以,即使这两个人对感情、对婚姻都还有不确定、还有疑虑,然而还是会选择或者说期待着两本结婚证书。
相信《合同婚姻》这个题目,也不是作者故作惊人之语。我想,如果说苏秦和李小冬的问题是“有没有非离不可的理由”,那么苏秦和陈娟的问题就在于“有没有非结不可的理由”。
可能这也是《合同婚姻》想要问的吧:虽然在我们的社会中,结婚很多时候是件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甚至被认为是到年龄了就应该做的事情,以至于很多婚姻其实并没有“非结不可的理由”。但是,“读者/观众朋友,对你来说,‘非结不可的理由’是什么呢?或者说,你对婚姻的期望是什么呢?”